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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2017-09-11 15:45:02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及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经县委决定,县委巡察组于2017911日至1019日对坑底乡、林业局(公安森林分局)、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开展常规巡察。2017911日至922日对斜滩镇王溪村开展常规巡察。

 

 

县委巡察一组

县委巡察二组

县委巡察三组

县委巡察四组

被巡察单 

坑底乡

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科学技术局

(知识产权局)

林业局

(公安森林分局)

斜滩镇王溪村

巡察组负责人

  长:卢柏春

副组长:缪锦松

  长:黄庆光

副组长:缪道健

  长:范希强

副组长:吴春莲

  长:龚友启

副组长:叶允全

专门值班电话

15506937577

(工作日08:00-20:00

15506937633

(工作日08:00-20:00

13055578993

(工作日08:00-20:00

13055571993

(工作日08:00-20:00

 

 

寿宁县801号信箱
(邮编:355500

寿宁县802号信箱
(邮编:355500

寿宁县803号信箱
(邮编:355500

 

  访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受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结合乡镇、村特点,重点受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干群关系,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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