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对群众来信反映托溪乡山口村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失职等问题进行了核查。 经查,山口村党支部书记陈运雄在开展扶贫工作过程中,明知山口村郑某冬户不符合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条件,仍将其列为农村建档立卡扶贫开发对象予以上报,致使郑某冬户被列入国定贫困户,并领取造福工程财政补助资金52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作为一名村党支部书记,陈运雄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人员通过审核且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让上级精准扶贫政策在执行中跑偏落空,严重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日前,托溪乡纪委对陈运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
中共寿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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