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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2017-11-28 09:29:54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寿宁新闻网讯 吴雨珍/文 王微微、郭晓清/ 27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兰清元,副主任刘增康、郭晓清、吴传洪、何雪梅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雷春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海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听取、审议了《县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分组审议讨论。会议表决通过了任命赵维玲、谢庆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晖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检察长等人事任免议案,并颁发任命书、作宪法宣誓。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关于接受林映华辞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申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在对各项工作报告进行分组讨论时,兰清元认为,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在“保工资、保重点、保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财政部门在做相关部门的预算安排时,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水平,使调整幅度尽可能小。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争取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争取专项资金的积极性,并将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避免资金久留未用;在为民办实事方面,成效优于往年,希望政府继续加大督查力度,让滞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能够尽快完成目标任务。并在兼顾省市为民项目的同时,根据县情将大家关心关注的事件,列入实事日程,尽早解决;在环境保护方面,成效显著,但仍有差距。相关部门要以保护青山绿水蓝天作为首要任务,尤其要将水源地、湿地、森林公园作为重点保护对象。要深管理,环保整治工作要彻底,避免死灰复燃,环保设备设施要物尽其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落实责任,深化管理;要重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少力度“轻一阵,重一阵”现象的出现。要重落实,环保部门作为指导部门,要督查有关部门将环保工作落实到位,让好思路、好措施在落实中出成效。兰清元强调,各部门虽然职能不同,但目标一致,应做到“站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用权不专权”,共同为构建“和谐寿宁”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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