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平溪镇清洋茶场场长周年违规购买香烟问题。周年在担任平溪镇清洋茶场场长期间,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共违规7次购买香烟用于茶场日常接待,合计花费920元。2017年5月24日,平溪镇纪委给予周年党内警告处分。 2.寿宁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科员陈晓锋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晓峰在担任寿宁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监察大队(临时机构,隶属县住建局)队长期间,2014年9月至2016年12月共超标准超范围向26人发放节假日加班补贴145350元,其中陈晓锋个人领取7590元。2017年7月28日,寿宁县监察局给予陈晓锋警告处分,违纪款7590元上缴国库。 3. 寿宁县竹管垅乡横山村党支部书记陈龙珠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014年“七一”党建活动期间,陈龙珠违规向横山村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横山村小学教师发放“七一”纪念品60多份,费用合计3770元在村委报销入账。2017年10月18日,竹管垅乡纪委给予陈龙珠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抵制“四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根基。“1+X”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形成共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既咬住奢靡享乐老问题,又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察局 2017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