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新闻网讯 黄丽娉 “能办鞋厂真是多亏司法所的帮助,要不是他们的开导,我还会继续消沉下去,找不到方向,虽然目前鞋厂在资金方面不够宽裕,但我还年轻,不能被困难打败,会努力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刘某充满信心的说道。整齐的机器、忙碌的工人、规律的机器轰鸣声……1月11日,芹洋司法所有关人员在走访中被眼前的景象所吸引。在机器间来回穿梭,不时查看和指导工人的年轻人刘某是该鞋厂的老板,也正是此次司法所要走访的服刑人员之一。 据悉,刘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二个月,2017年8月22日,到芹洋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作为95后的年轻人,一时糊涂犯下错误,在回居住地服刑期间被左邻右舍冷嘲热讽,使他曾一度对生活失去信心。该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对其进行重点帮扶,定期开展个别谈话,进行心理辅导。在工作人员的真情帮教和耐心教育之下,刘某重拾信心,打算自主创业。司法所根据刘某的情况安排其参加县局举办的就业培训,帮助他了解相关信息,找准就业方向。 创业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创业初期资金不足,人手有限,刘某也曾气馁和无助,但是经过朋友的帮助和介绍成立了贸易鞋厂。目前,该贸易鞋厂仅10名工人,主要销路含寄往温州合伙人销售、自行网上销售等,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粗加工和童鞋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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