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新闻网讯 黄丽娉 “真的很感谢你们对我的关怀,我一定会珍惜现在,服从管理,早日回归社会。”近日,芹洋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李某家走访时,李某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心表示感谢。 李某于200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其在监狱表现良好,2018年1月被裁定假释,回到户籍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李某19岁被判入狱,在监狱中学习改造十余年,与社会脱轨时间较长,为了帮助李某渡过适应期,重拾信心,尽快融入现在生活,芹洋司法所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同时,在李某入矫的一个月里,司法所不仅与李某保持电话沟通,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还多次到其家走访,与其谈心,对其进行鼓励。在得知其有创业意向时,建议李某可以经营小店铺,通过小规模的创业成就提升自我价值。 据悉,目前李某不仅主动报名学习机动车驾驶课程,掌握生存技能,并且打算经营一家小吃店,店面已选定,创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虽然李某个人成长经历曲折,但是在家人的支持下,以及芹洋司法所的开导后,李某已重拾信心,并且不断完善自我。在走访中,李某状态佳,充满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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