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寿宁县创建省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寿创园办【2018】1号文件《关于印发2018年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要求,开展2018年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工作,详情如下:
2018年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单位庭院和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营造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改善县城生态环境,充分调动全县建绿、植绿、护绿的积极性,全面推进我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寿宁县城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承办单位: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申报范围、时间、条件、材料、申报办法 (一)申报范围:寿宁县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和居住小区。 (三)申报条件:单位、居住小区自检符合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中的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五)申报办法:参加评选的单位、居住小区根据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见附件1)在自我评定的基础上,填写寿宁县园林式单位或园林式小区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的评选材料于2018年3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的形式报送寿宁县住建局园林处。(联系人:柳陈文,联系电话: 13260518597,电子邮箱:snxylc@126.com) (一)评选条件: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评分标准:具体评分内容(详见附件3),评分合计为100分。 五、评选程序及评分方式 1、由各申报单位、居住小区向寿宁县住建局园林处递交申报材料。 2、寿宁县住建局园林处接到申报材料后,经资料审核、现场核查、初步评定、对比筛选后选出10个园林式候选单位和10个园林式候选小区。 3、在微信公众号公布10个园林式候选单位和10个园林式候选小区名单,由市民投票选出排名前6的园林式候选单位和园林式候选小区。 4、对选出的6个园林式候选单位和园林式候选小区由园林绿化专家评分、评出3个园林式单位和3个园林式小区。 六、奖励方式: 1、对荣获寿宁县园林式单位或园林式小区称号的,每个单位和居住小区颁发荣誉牌匾1个。 2、奖金设置 奖金来源: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园林式单位: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1万元。 园林式小区: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2万元、第三名1万元。 奖金只能用于单位(小区)的绿化种植或管养,根据单位(小区)绿化提升或购买苗木等相关材料备查,若未专款专用,收回园林式单位(小区)荣誉称号。
附件:1.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 2.寿宁县园林式单位报名表,寿宁县园林式小区报名表
附件1
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评选条件
一、单位、居住小区重视庭院绿化美化管理,每年有固定的资金投入;配备绿化专业人员管理;落实效果较好。 二、单位、居住小区绿化规划布局科学合理,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地方特色,植物配置符合生物学特性和造园艺术要求,公共绿地的绿化和设施建设基本满足休息、锻炼和儿童游憩需要。 四、单位、居住小区开展屋顶绿化,效果良好。 五、植物管护正常,各种花草树木生长良好,无病虫害,无残缺株现象。园林设施完好,院容整洁卫生,有宣传绿化、爱护绿化的标志,园林绿化美化景观良好。 六、单位、居住小区绿化做到见缝插绿,基本没有闲置地,做到黄土不露天。
附件2 寿宁县园林式单位报名表
寿宁县园林式小区报名表
附件3
寿宁县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小区 评选评分表 (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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