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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扫黑除恶举报有奖,最高伍万元!
2018-03-14 11:36:05  来源:寿宁县公安局扫黑办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寿宁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伍万元。

  2、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

  3、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团伙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伍千元。

  4、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九类涉恶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壹仟至伍千元。

  5、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的头目的奖励人民币伍千至壹万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贰仟至叁仟元;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伍佰至贰仟元。

  6、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抓获九类涉恶网上在逃人员的,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7、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线索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3-5524110、13950577278

  电子邮箱:shouningxianju@163.com

  收信地址:寿宁县鳌阳镇阳光水岸楼下扫黑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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