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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通报一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2018-06-18 08:58:33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近日,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规公款旅游典型问题。

寿宁县农业局科教股股长张峰、畜牧兽医局原办公室主任吴小红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6月,张峰、吴小红借前往西藏林芝参加第二期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培训班的机会,在返程途中拐道拉萨布达拉宫、大昭寺、八廓街等景点旅游。2016年7月7日,张峰制作了其与吴小红学习培训费用23863元(含前往拉萨旅游多产生的2949元费用)的报销凭证,在县农业局报销入账。2018年5月24日,寿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张峰、吴小红党内警告处分。对张峰等人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时任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少华,给予通报批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当前,在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借公务活动之机利用夹带等方式违规报销本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甚至变相公款旅游,这种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问题的深刻认识,加强学习,擦亮双眼,严格审核,守住最后一道防线,让违规申报、夹带报销等行为“无处施展”,杜绝侥幸心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狠抓重要节点,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实行“一案双查”,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寿宁县纪委监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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