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2018-06-26 17:25:49 来源: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制度的实施办法》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联动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县委联动巡察组于2018年6月25日至7月24日对县公安局开展常规巡察,县委巡察一组于2018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对县文体新局开展常规巡察,县委巡察二组于2018年6月26日至8月10日对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分别开展常规巡察。
组 别 |
县委联动巡察组 |
县委巡察一组 |
县委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 位 |
县公安局 |
县文体新局 |
县总工会
县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寿宁县委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胡岩生
副组长:王庆双
吴长岩 |
组 长:肖作永
副组长:陈家文 |
组 长:吴春莲
副组长:林长华 |
专门值班电话 |
15506937633
(工作日8:00-20:00) |
15506937577
(工作日8:00-20:00) |
13055578993
(工作日8:00-20:00) |
通 讯
地 址 |
寿宁县702号信箱
(邮编:355500) |
寿宁县801号信箱
(邮编:355500) |
寿宁县802号信箱
(邮编:355500) |
信 访
受 理 |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或内设(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问题线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
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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