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新闻网讯 薛青莹 近日,县环卫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县城“牛皮癣”清理和整治。 活动中,相关人员先后前往解放街、胜利街、工业路、县城东区等城区主干道,对公交亭、构建物、公共墙面、沿街商铺前粘贴的五颜六色小广告进行揭除、冲洗和清理,以保证城区环境的清洁。 据了解,《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其它设施和树干上涂写、刻画、张贴。不得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单位或个人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按规定,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的小广告犹如城市的“牛皮癣”,虽然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但却不断卷土重来,揭除小广告,告别城市“牛皮癣”,不仅需要各部门的努力,更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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