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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警方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人兑现奖励
2018-07-31 17:06:28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日前,寿宁县公安局向一名举报人兑现了2000元人民币的举报奖励。据了解,这也是自今年3月寿宁县公安局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宁德市首个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兑现案例。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柳某才(男,汉族,寿宁县鳌阳镇人,19571113出生),201761因开设赌场被上网通缉。今年31018时许,寿宁群众以新媒体举报在逃人员位置的方式,向寿宁县公安局扫黑专业队举报犯罪嫌疑人柳某才的具体行踪。接报后,正在当班巡逻的县公安局巡特警民警依据举报地点一举将柳某才成功抓获。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今年3月,寿宁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的黑恶线索,视情形给予人民币2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寿宁警方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线索举报范围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寿宁县公安局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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