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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1-15 15:06:12  来源: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8月11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本次县委巡察是对我局党组的一次政治巡察,对局党组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四种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吴勇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77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逐步解决。组织召开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层层落实。

(四)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抓好集中整改,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症结,标本兼治,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班子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三是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1月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16次。

2. 关于学习上级精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上级精神。传达学习上级精神时,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健全《局机关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三是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局属单位(股室)、落实到具体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是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1月5日,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县委政法工作等会议精神,学习了县纪委《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两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等相关文件。

3. 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银行账户清理,清理完成农行、邮储的账户2个。刺桐红村镇银行专户是依据泉州农商银行与县政府合作协议开立,建行专户是公路建设贷款账户和工资公积金账户,农村信用社专户是公路水毁等工程结算账户,根据各银行要求,为便于专项资金结算予以保留。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二是寿政公司计发补贴18人共458852元,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清退,收缴项目建设指挥部等临时机构违规领取补贴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清理,至2017年8月底已清退补贴436432元。截止2018年3月27日,叶如寿退清节假日加班补贴18460元、刘登鼎退清节假日加班补贴3960元,至此,寿政公司违规发放的补贴己全部清退。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委部署和《关于开展寿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要求,2017年7月31日召开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吴勇强调每个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提到极其重要位置,配合文体新局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在2017年8月22日组织党员学习了《意识形态“十论”》文章。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1月5日,主要学习内容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新党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力开启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等文章,从思想上、行动上为意识形态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二是根据《县直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指标体系(通用)》规定的考核要求,健全《新闻发布管理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做好2017年意识形态资料档案整理归档,及时上报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及上级要求的各类文件材料。

5. 关于机构不健全、职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探讨财务审计股、计划建设股、综合股、办公室等内设机构缺编缺人以及工程站、质监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问题。2018年3月26日至28日范志武主任带队到蕉城、古田、屏南、周宁等县市进行调研,8月形成调研情况报告,提交县政府研究。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多次汇报,要求解决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等问题,同时积极同县财政、县委编办等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探讨解决办法。二是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2017年9月借用财政局会计人员范丽娟同志到局财务审计股工作,2018年3月28日借用交通执法大队陈彩航同志到局办公室工作,加强财务和办公室工作。

6. 关于干部管理松散,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修订健全《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基本制度。二是2017年8月7日至8日党组成员与所分管局机关股室和局属单位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干部职工教育,落实电子签到考勤管理。三是2017年8月8日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学习寿效责〔2017〕12号《关于市效能办6月30日对我县明察暗访情况调查处理的通知》,结合县委巡察三组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考勤与请(休)假制度》,规范考勤管理。四是安排办公室人员学习档案管理知识,并委托寿宁县智英档案服务部整理2013-2017年局档案,目前,已完成整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二是督促寿政公司结合工程进展和征地工作实际,经常性地对抽调的党员干部开展教育管理、组织安排学习。三是组织党员参加党员e家培训学习,完成比例为89.5%(退休党员曾祥贵、蔡子荣年纪大因病未参加学习),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

2. 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二是严格按照“两学一做”学习计划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学习记录、笔记,形成理论联系实际、终生学习的良好氛围。三是交通执法大队党支部2018年2月26日、3月2日、3月6日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五抓五看”、“李宝国先进事迹”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2018年2月6日局党组对交通执法大队支部书记等10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党员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支部8位退休党员于2017年8月11日足额补缴1-7月份党费817 元。局党支部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到账目清楚、透明公开。二是做好退休党员管理、服务,建立台账,明晰党员去向、联系方式,加强联系、沟通。三是向退休党员发放寄送十九大学习资料,要求退休党员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4.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会一课”,局党支部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积极开展党员党日活动。二是2018年2月6日至12日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了谈话谈心,广泛征求意见,2月12日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之间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3月23日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支委委员之间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31日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交通执法大队党支部于2018年3月1日组织学习党务知识,3月15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5. 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寿委巡办函(2017)47号的复函》精神,局党组对2016年6月15日局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陈清、蔡子荣、龚启龙、吴新寿等4位同志属于《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155点规定的五种人员,当日党员大会应到会15人,实到会9人,符合参会人数要求。2018年3月16日经贸系统党委会议批准龚凯同志预备党员转正。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和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记录完整。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 关于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8月22日组织学习寿纪综〔2017〕34号《关于印发〈寿宁县廉政谈话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抓好分管范围人员的日常监督。二是与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等方面进行年终检查考核,从严抓好责任追究。三是修订完善《重点岗位流程图及廉政风险源防控措施》,落实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源防控。

2. 关于党组书记未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寿委组通〔2016〕59号文要求,补充完善了2016年民主生活会6名班子成员和2名科级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中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房产信息。二是党组书记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核把关,把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讨论、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会上局班子成员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6个方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会指导领导对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党组书记作了总结讲话,会议坦诚相见,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和鼓劲加油的目的。

3. 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督促各支部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二是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落实对局机关、运管所、交通执法大队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联系和监督指导。三是2018年3月26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叶兴荣同志到执法支部指导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接待管理制度》。二是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4号)等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坚持先审批后接待,严格限定陪客人数,严禁超标准接待。三是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对违规接待和审批单填写不规范的,不得报销。四是于2018年2月23日对公务接待陪餐超额人员和公务接待报销凭证接待审批单时间与接待时间不一致的5位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 关于违规用公款发放“节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学习中央、省、市、县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做到严格审核、谨慎审批,杜绝用公款发放 “节礼”行为; 二是收回违规发放的“三八节”慰问金4人3200元,另外1人900元因临时人员叶丹丹已离职,不予追缴。三是2018年10月15日对原工会主席进行诫勉谈话。

3. 关于津补贴发放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8月收回原会计多领的通讯补贴费1500元。二是要求局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到严格审核,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4. 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对违规发票不予入账。二是2018年2月23日对使用现金加油的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执法大队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按照《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严格派车审批,用车前填写《寿宁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使用审批单》,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公室备案管理。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 关于局党组书记未自觉执行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按规定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人事研究、项目资金安排时一把手不定调子,不先提倾向性意见,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作集中式发言。三是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1月5日,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 次。

(六)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 关于交通运输局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研究探讨了财务审计股、计划建设股、综合股、办公室等内设机构缺编缺人问题以及工程站、质监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问题。2018年3月26日至28日范志武主任带队到蕉城、古田、屏南、周宁等县市进行调研,8月形成调研情况报告,提交县政府研究。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多次汇报,要求解决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等问题,同时积极同县财政、县委编办等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探讨解决办法。二是制定出台《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落实专款专用。

2. 关于县运管所挤占坑底乡渡改桥省级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运管所已将坑底乡渡改桥项目结余的7.5万元返还局账户(巡察时结余13.5万元,于2017年7月份已拨付坑底浩溪村桥梁修缮补助6万元)。坑底乡渡改桥项目于2014年建成,向省级争取项目款64万元,经县运管所所务会议研究拨付坑底乡政府渡改桥建设资金28.5万元,22万元统筹用于其他桥梁项目,包括大安横洋桥、斜滩坂头大桥、武曲南岸大桥等桥梁的修复及龟岭渡口建设。二是运管所健全了《寿宁县运输管理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分类,确立了资金使用管理、拨付程序、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流程。三是责成运管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儆效尤,2018年1月25日运管所对2位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18年7月17日局党组对运管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

3. 关于县运管所滞留“村村通客车”专项奖励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运管所将剩余的“村村通客车”专项奖励资金29.257万元返还局账户(巡察时结余80.757万元,于2017年下半年列支了运管所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指挥中心及设备费用51.5万元)。2014年10月9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县运输管理所提出的《“村村通客车”工程奖励资金500万元分配方案》,将资金分配用于农村客运“村村通”补助210万元、安全监管指挥中心100万元、客运候车亭停车场补助30万元、乡镇客运站补助20万元、特殊乡村购车补助40万元、安全宣传经费50万元、机动及其他费用100万元。运管所根据上述分配方案进行专项资金拨付,剩余候车亭、停车场及乡镇客运站补助资金29.257万元。二是运管所健全了《寿宁县运输管理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了分类,确立了资金使用管理、拨付程序、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流程。三是责成运管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儆效尤,2018年1月25日运管所对2位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18年7月17日局党组对运管所所长进行批评教育。

4. 关于工程站滞留危桥改建工程资金及未按工程进度拨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站举一反三,加强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坑底乡司前危桥重建工程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施工单位为福建省亿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福建新东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项目工期短,施工过程中无中间计量款,工程站于2013年11月5日、12月3日、2014年1月7日分三次预付10万元、20万元、40万元工程款,其中最后一次预付款为春节前农民工工资费用。由于项目预付款拨付时,经办人员误将预付款作为工程进度款进行支付,未附工程进度款审批表。二是工程站将结余的专项资金16.83万元返还局账户。三是责成工程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以儆效尤,2018年2月23日工程站对2位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5. 关于桥梁定期检测专项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拨付。根据《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4年群养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宁交计建〔2014〕219号)要求,由于局计划建设股缺编缺人,群养公路桥梁日常、定期检查工作由工程站承担,项目经费拨付给工程站,工程站组织开展桥梁养护定期检查及内业资料管理。二是工程结清桥梁限载标志牌、桥名标识牌制作等费用,结余专项资金19.534万元返还局账户。三是督促工程站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其他方面

1. 关于单位预决算制度执行不到位,随意扩大支付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支出。二是工程站、质监所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计划、任务,编制了年度收支计划。局主要领导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多次汇报,要求解决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等问题,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度收支计划纳入县财政预算。三是严格遵守财经规定,除上级文件要求外,不再支出赞助费、赠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项目。四是2018年4月8日收回县运输协会工作经费6万元,2018年7月17日收回县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经费5万元。五是剩余28.284万元为慈善总会捐助款、关工委赞助费、宣传部“三下乡”经费、老年大学赞助费、经贸系统老干部活动经费、县政府停车场管理费等费用,系根据寿委办〔2013〕269号、寿委办〔2012〕5号、寿委宣〔2015〕46号、寿委宣〔2016〕1号、寿委宣〔2016〕47号、寿政文〔2011〕55号、寿经贸党〔2014〕20、22号等文件支出,今后将严格资金管理,杜绝随意赞助、捐赠行为。

2. 关于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相关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4月8日收回县运输协会工作经费6万元。二是严格遵守财经规定,杜绝向非预算单位拨付相关经费。三是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做到严格审核把关。

3. 关于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运管所举一反三,加强车辆维修审批管理,对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通过财政固定资产软件中卡片录入的形式,完善各类信息及入库单。交通执法大队加强财务凭证管理,做好原始资料附件审核,对会议费、宣传费等未附相关附件材料的不予报销。二是交通执法大队、县运管所分别于2018年1月29日、 3月5日组织了财经规定、财经纪律培训学习。三是督促财务人员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四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报销审核审批,规范各类支出手续。

4.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3月13日将出售固定资产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二是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和浪费。三是固定资产报废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并做好账务处理。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受客观条件限制,尚未完成的整改措施主要有2项,需要进一步整改:

(一)内设机构不健全、职能弱化问题

1.原因:内设机构“三定”时缺编、缺人,计划建设等职能弱化

2.措施:继续县委、县政府报告,要求解决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时限:需要县领导协调解决,争取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强化计划建设等职能。

(二)工程站、质监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挤占专项资金问题

1.原因:工程站、质监所为自收自支单位,因税费体制改革,收费项目取消,没有收入来源,人员工资经费没有保障,挤占专项资金。

2.措施:继续县委、县政府报告,要求解决工程站、质监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问题。

3.时限:需要县领导协调解决,争取解决局属单位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等问题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建立完善规章制度33项,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21人,收回违规款项33.5092万元,巡察整改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下一步,局党组领导班子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努力使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得到显著加强,最大程度发挥巡察工作成效。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及时收集、回应、妥善解决党员群众对整改情况“两公开”后的意见建议。做好整改成果的总结应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二)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班子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决做到挺纪在前、执纪必严。局党组班子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挺纪在前。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纪律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把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局党组要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积极探索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融入“一二三”发展大局,谋划提升路网布局,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55168;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jtys@163.com。

 

 

 

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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