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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1-15 15:11:55  来源: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8月1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范希新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整改方案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整改措施落实和整改问题督办等工作。2月24日,召开县委巡察二组整改工作交办会,要求各股室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自觉地把巡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认真对待,主动认领责任,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严督实促,确保成效。经局党组多次研究完善,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逐一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一步分解细化6项19个具体问题,研究制订53条整改措施,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加快推进,跟踪问效,按时完成整改。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局党组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深化巡察成果运用,总结经验教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了《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组工作制度;修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等18个内部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并印发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单位执行,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

1.关于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会实行例会制度,明确议事范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对重大事项,如支部换届、评先评优、人事调整、基建、采购、资金支出5000元以上项目等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二是加强党纪条规的学习。在抓好业务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组议事规则等,提高班子成员对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求上党组会的议题提前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不搞临时动议。三是切实规范会议记录。会后让参会人员签名,收集材料,整理会议纪录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议定抓好落实。2018年以来,召开评先评优、资金支出等项目党组会7次,召开巡察情况反馈、落实专题党组会议5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

2.关于重要文件表述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理论学习。进一步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党规的学习,在文字表述方面与党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办公室文秘人员的培训。2017年底至今,选派文秘人员参加专业培训4次,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文秘人员的综合素质。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加强对重要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表述规范、立意明确。

3.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18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及各党支部,明确责任人。二是落实主体责任。2017年9月20日、10月10日市监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局党组把上级重要会议决议、决定、文件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传达学习省、市、县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4次,做到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有传达、有部署、有记录。将意识形态纳入述责述廉、谈心谈话、新调动、新录用的干部任前谈话。 

4.关于党组行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的通知》(寿委办〔2017〕22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制作公文。二是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立即整改,积极与省、市工商局信息中心联系,帮助我局于2017年8月31日完成文头样式更改。三是强化责任。制定了《公文办理制度》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要求文秘人员树立责任心,增强责任感,严格把关审核各类发文,按照制度规定,规范使用文种,严肃使用印章,确保规范发文。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教育走过场、走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上级指示、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落实。对上级重要指示和重要文件精神,明确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予以传达贯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和《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上级重要会议决议、决定、文件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以来,中心组共传达贯彻省、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11次。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学习,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分别学习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落实“五抓五看”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精神。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时间不一致问题,其原因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原定2016年5月4日召开,当时领导讲话稿已打印,后因时任局长参加县政府会议,动员会改为2016年5月13日召开。对两次学习教育会使用同一天的照片作为影像资料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18年,全局统一发放党的十九大学习书籍、笔记本,规范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共组织党员干部学习18场次。

2.关于未按规定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等文件,向党员讲清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提高党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认识。并通过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及“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立说立行、马上整改。对不按时交纳党费或少交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7月,全体党员补缴2017年1-3月党费6725元;2017年10月第四支部全体退休党员都交纳了2017年的党费;2018年2月第三支部预备党员王菁补缴2016年8-12月党费136元;2018年2月第三支部党员陈乃坚补缴2017年度党费492元,2018年2月6日,分别对王菁、陈乃坚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18年10月23日对第四支部(退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规范困难党员少交或免交党费审批程序。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7月17日,局党组下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寿市监党组〔2017〕8号),对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各支部均按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计划和集中讨论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同时,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先后2次对基层所支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指导督促,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要求各支部通过谈心谈话、邀请参加支部学习、支部活动、上党课等方式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吸收优秀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靠拢。2017年培养发展对象1名,积极分子1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3份。对没有转接函件情况下转入的党员周刘华,已于2018年1月转出至厦门市。三是规范党建基础工作。立足“党员e家”平台,做好党的信息系统采集及录入工作,强化党员管理系统软件运用,并及时更新。开展支部活动记录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支部活动记录、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的规范化管理,以及党员档案管理。同时,整顿退休党支部,规范对退休党员的教育管理,确保退休党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按时足额缴纳党费,2018年第四支部17名退休党员每月应缴党费126元,由张信山同志统一收缴,到6月份已向经贸系统党委上缴半年党费734元。四是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党员评议工作。201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各支部先后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局总支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评议工作的指导,严格遵循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要求,本着教育提升的原则,结合党员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五是2018年3月28日,分别对第三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支部书记赵秋英、党员王菁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作书面检讨。对第三支部王菁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由党工委、组织部进行处理,同时对全局的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梳理。

4.关于党组织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建业务知识,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规范工作程序。二是规范党支部的设立。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党员分布情况,规范支部的成立和撤并,将第一、二、三支部进行整合,第四退休支部改为市监局退休支部,重新进行选举,以便统筹管理,优化党建工作。2018年3月30日向经贸系统党委报送《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部整合为市监局党支部和退休党支部的请示》(寿市监总支〔2018〕3号)。根据2018年6月8日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寿宁县直机关工委关于经贸系统党委<关于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部所属支部进行整合的请示>的批复》(寿委工〔2018〕33号)文件精神和2018年6月25日市监局党组会议决定,结合今年的换届工作,将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所属支部整合成立“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退休支部委员会”。经党工委批复同意,8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选举工作。三是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及档案的保管。2018年9月30日,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换届选举档案缺失的第二支部书记李烈锦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作书面检讨,同时报请组织部免去李烈锦鳌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根据《中共寿宁县委关于刘正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同志》(寿委干〔2017〕215号)和《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刘正明等职务任免的同志》(寿政文〔2017〕164号)文件精神,已于2017年12月12日免去其鳌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2018年3月28日,对换届选举档案缺失的第三支部书记赵秋英进行提醒谈话,并责成作书面检讨,要求以更严谨认真的态度开展支部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换届选举等各类档案管理。

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要求记录人员在会议开始之前,记录好会议的名称、地点、时间以及参会人员,会中要认真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并由参会人员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名确认,对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教育,要求其要严谨仔细、认真做好会议记录。2017年12月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希新同志为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党课。二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好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效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2018年2月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名党组成员均在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互相批评,做到不说空话套话,不评功摆好,不搞变相表扬,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目的。2018年3月20日,各支部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委均对照要求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7名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对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责成龚少清、周振玲、柳彬梅、陈晓清、龚剑锋、李烈锦等6人重新撰写材料,并由分管领导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同时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细化了主体责任,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和分析会制度,2017年8月23日召开了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17年9月3日召开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2018年3月15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分析会。加强职业风险教育,通过培训学习,降低职业风险。2018年元月13日平溪所两名工作人员通过了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全面从严治党等专题学习18次、专题讨论5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文化书画展,到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冯梦龙勤廉文化。三是积极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制定了《谈心谈话制度》,要求单位领导根据分工情况及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严格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管理。2018年,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挂点所共谈话26人次。四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签订。针对各市场监管所、各股室和直属单位的岗位情况,党组书记与各股所负责人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所一档”。五是摒弃“好人主义”,加大敢管敢严力度。(1)对于“市监局原个别领导违规报销个人医疗费用”问题,组织财务人员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了解具体情况,责成蔡晓峰同志做出情况说明,经了解,根据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个人部分的情况说明》和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研究机关干部职工医疗补助的纪要》(〔2013〕3号)文件精神,鉴于食药监局未纳入宁德市直机关医疗补助对象之前,暂时按《宁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宁政〔2001〕文115号),将医疗补助个人部分按不超过划入统筹帐户额度,用于看病、体检、购买药品支出,因此其报销的975元不属于违规报销个人医疗费。(2)“差旅费报销不规范,会计审核存在漏洞”问题,经查阅档案并了解相关人员,是两批人员下乡,而原食药局会计在差旅费报销时图方便,多人多次合并报销造成的,局党组责成报销人范希叶、吴少波等12人做出情况说明,2018年2月24日对原会计王菁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在报销差旅费时填清楚下乡的时间、地点、人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3)2017年6月25日,周姿花同志因病请假一周到上海检查,后确诊重病需要立即手术,当时电话请假需要延长假期,术后回来已按规定补齐请假手续,2018年2月23日周姿花同志做出情况说明,2018年2月26日斜滩所负责人王光程对黄春芳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黄春芳做出书面情况说明。

2.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召开2017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组织全体干部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专题片。对岗位调整的9位干部进行了责任风险谈话,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情况,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监督责任,向局党组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局党组抓好整改,配合做好问题线索的调查了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法办案、行政许可不规范等问题入手,加强日常监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三是认真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把握第一、二种形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加强谈心谈话,及时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8年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9人,批评教育2人,作书面检讨4人。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自行设立津补贴项目,违规发放稿酬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停止发放稿酬,于2017年8月10日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宣传政务信息和市场监管理论研究工作激励机制的通知>等两份文件的通知》寿市监综〔2017〕68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发放稿酬。

2.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不到位,存在铺张浪费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学细学透,购买会议及办公用茶时,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节约开支。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于2017年9月27日,制订了《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按规范填制公务接待审批单、结算单,在凭证审核、出账、记账环节层层把关,确保厉行勤俭节约落实到位。三是2018年9月30日,对时任办公室主任的李烈锦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干部特别是局工会主席、工会干事、财务人员学习《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及《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工会财务人员按规定每月及时足额提取工会经费,并从2018年1月起工会会员按规定缴纳会员费。二是严格审查。要求工会主席、财务人员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工会经费报销。收回2016年现金发放的“三八节登山活动”1680元,2018年10月23日,由党组书记、局长范希新对工会主席王惠清进行诫勉谈话。

4.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寿市监综〔2017〕96号),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规定凡是车辆轮胎的纹路没有到达安全线或者没有爆裂的,无需更换。印制《加油卡领用加油登记表》,规范车辆管理,实行“一车一卡”制,确保单车核算。2017年8月16日,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全体驾驶员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严格规范使用公车,对每辆车每次加油都进行详细登记。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强化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车辆保养、维修,实行先预算审批后维修的制度,未经预算审批的维修财务人员不得列支。

(五)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存在“三超两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从严格编制审批制度,加强日常编制管理,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程序,强化干部考核,推动干部学习等方面着手,加强我局干部管理。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党组成员、人教干部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三是严格落实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配备干部,确保不再出现“三超两乱”现象。2017年11月30日局党组对叶旺明等九位干部股级职务重新任免。

2.干部考察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将干部选拔任用列入党组议事决策事项,明确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党组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规范干部选拔工作,特别是重点细化酝酿、提名、征求意见的程序和规则。二是加强纪检组监督。明确推荐干部工作必须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在推荐工作各个环节上体现纪检监察的审核把关。三是强化责任追究。2018年10月23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2017年11月对新任命的股级干部,考察谈话人数达到15人,并严格按照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执行,规范股级干部职数使用申请、县委组织部备案等程序。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三公经费”统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组织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公务出行保障方案>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宁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县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三公经费”有关规定,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资金管理规定,防微杜渐,举一反三,强化项目审核把关,加强监督和检查。制定了《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廉政风险。特别要求会计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科目分类合理合规,差旅费报销追加一张差旅费单据封面,列明公务用车过路过桥费用票据张数及金额,准确统计“三公经费”。

2.关于执法工作不规范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若干意见(试行)》《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审核制度》《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文书的意见》等四项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年终执法办案工作会议暨执法办案人员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析,对2016-2017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检查互评,把文书制作不规范案件作为案例进行评析,区分使用“听证告知书”和“告知书”,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形再次发生。同时,强调各办案单位负责人要严把案件质量关,要规范文书制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处罚要公平、公正。法制员要严格按照法制员工作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审理案卷,自由裁量理由要充分。

3.关于大额资产采购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5〕92号)和《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目及采购金额标准>的通知》文件(宁财购〔2018〕2号),要求办公室吃透文件精神,即查即改,对所有办公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程序报批。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遵守《福建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3月20日完成办公楼电梯安装,现已验收并投入使用。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不懈抓整改、抓提升,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严格规章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整改意见,我局立足建立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18项涵盖党风廉政、办案执法、党组议事、财务管理、中心组学习、干部管理等重要领域的各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将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杜绝问题反弹。

(二)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带头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机关及基层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工作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慵懒散”的整治,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精心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从严抓好党内政治生活。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所取得的成果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改彻底、整到位,防止问题回潮、成果失效,推动整改工作扎扎实实抓下去,抓彻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0306;通讯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3号,邮政编码:355000;电子邮箱:snxsjj1@126.com

 

中共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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