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巡察整改落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要求全局上下深刻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一是明确整改目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条逐项认真分析,制定了《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林业局党组(公安森林分局)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六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机制。林业局既要在集中整改期间立行立改取得实质性成果,又要注重标本兼治、统筹推进,要求全局人员深入反思、对相类似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发现和严肃处置潜在的隐患,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立足长远、建章立制。三是长效建章立制。我局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局党组织建设,努力做到依法办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明确目标,长期坚持。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要点,每个月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一次。二是建立意识形态责任制度,充实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林业站、苗圃、林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兼职文化宣传。三是将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四是制定《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2018年学习计划》,加强党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组成员的理论素养、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主动性。五是建章立制,强化考核,制定《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六是加强意识形态政策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政策教育,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舆论宣传及自检自查。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或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每年年底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 2.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修改完善《林业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18年3月5日,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通知》,加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加强会议讨论,广泛听取党组成员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三是在决策上广泛征求意见,凝聚集体智慧,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党建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支部各司其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二是将党建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制定《寿宁县林业局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成员的党建工作职责,提高党员抓党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把服务林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做到党建、业务工作两不误、两学习、两促进;四是积极开展党员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有方案、半年一小结、年终有总结、活动有记录;五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党支部活动记录、学习笔记,根据学习内容指导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3月1日,局党组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月20日,召开2018年度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学习教育,提升党员素质。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并发放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单行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党的十九大文件汇编》《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百问》,采取集中学、自主学相结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学习有影像、有心得体会。二是发挥互联网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引导党员用好“党员e家”学习平台,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微视频、十九大党章精神微视频和习近平治国方略等。三是在“支部主题党日”“七一”建党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党员参观甲坑、含溪红色革命教育基地,重温革命先辈无私无畏的精神情怀。到下党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加强党性锻炼,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促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序开展。四是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将每月10日作为党支部党员固定学习日(若遇紧急情况可推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记录由支部书记督促检查,确保学习目标得到贯彻落实。五是对部分学习记录缺失的,由支部书记组织支部全体党员进行重新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于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 <关于国际和我国外交战略> 并开展“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专题学习讨论。 3.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普通党员讲2次党课,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二是抓实支部工作,充实“三会一课”基本内容。突出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开展党员学习日、“党性体检”,加强政治能力训练,让党员养成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习惯,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使党组织更具有凝聚力、影响力。三是加强“三会一课”制度监督管理。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健全“三会一课”台账,做好“三会一课”情况登记,做到有会议、有记录、有档案,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2018年1-10月林业局党支部已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干部会议10次。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配偶子女就业情况以及巡察反馈的问题如实说清楚、谈透彻;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7年列出问题清单16条,会后逐一抓好整改落实16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整改期间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征求意见3条、开展谈心谈话1次、2018年2月12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3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4条。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1次,收到意见3条。四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寿委〔2017〕32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整改期间林业局党支部召开2次专题会议。2017年12月1日,公安森林分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内容,要求结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宪法学习,整改期间公安森林分局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征求意见3条、开展谈心谈话2次、2018年3月22日召开支部生活会。关于巡察反馈森林分局党支部自2013年以来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问题,经了解核实2013年至2017年巡察前,森林分局共召开10次组织生活会,3次民主评议党员,其中2013年、2014年因分局支委班子不健全,支部未按规范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且记录不完整。3月19日,对履职不到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局机关党支部选举程序不合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政治理论素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召开支委会,讨论推荐支部书记预备人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结果报请县农业系统党委批复。三是3月22日,由局党组书记对肖伏德同志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诫勉。 6.关于公安森林分局发展党员记录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严格发展、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原则,抓好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发展工作,对发展对象坚持民主集中制,注重德能勤绩全方位考察。二是对预备党员材料不齐全的,重新由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检查,并到农业系统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了解相关情况,两位同志入党材料目前存放在县委组织部,经查公安森林分局党支部,两位同志发展党员材料记录情况是完整的,程序是合法的。三是今后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严格相关程序,确保工作到位,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本局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二是建立违纪案件通报制度。2018年4月4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制定并印发了《寿宁县林业局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4月10日,邀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 2.关于公安森林分局未按规定逐年降低“三公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车辆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二是对分局车辆维护费用由使用车辆办案科室维修人员进行整改,办公室监督。公安森林分局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复核,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实际是99296.11元,账上体现车辆运行维护费55533.81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43762.3元被误列入到非公务用车科目上。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90484.90元。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4号)等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坚持先审批后接待,严禁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异地接待、无公函接待。二是财务人员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把关,对违规接待等不规范的,不得报销。三是3月19日,收回违规接待资金2152元,同时对同城接待、异地接待、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的4位参与和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发放文明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寿宁县文明委关于《规范县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实施办法》的规定,不超标准范围发放文明奖金。及时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财经制度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二是2018年3月20日,收回本局15位派遣工文明奖,合计19104元。 3.关于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不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超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各类奖金、加班费、值班费。二是3月5日,收回下乡伙食补贴390元,公安森林分局收回聘请林业局技术人员鉴定外业编写补贴1400元。三是3月19日、20日对违规发放(领取)补贴的2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公安森林分局存在既领误餐补助,又报销工作餐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安森林分局2015年11月19日,民警已领误餐费又列支工作餐费832元情况,查明是民警在东区办案区集中办案,与辅警、违法人员有三次共同用餐。二是三次办案时间较长误过用餐时间,在用餐中违法人员不能脱离民警辅警监控,参照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和治安大队做法,民警辅警只能与违法人员共同用餐。因为辅警与违法人员没有享受误餐费,有领误餐费的当事民警3人,三是3月5日,收回3位民警误餐费合计180元,并对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车辆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建立车辆(IC卡)管理制度,未定点维修,无车辆维修审批单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寿宁县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寿宁县林业局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二是办理车辆油耗记录,公务车辆加油实行IC卡一车一卡对号用油,实行定点维修,先报批、后维修。三是设定万众汽修为本局公务车辆的固定车辆维修点。四是责令负责车辆维修经办人补全维修单。五是公安森林分局公务车辆严格按照《寿宁公安森林分局关于重新修订管理制度通知》(寿森公〔2017〕4号)文件规定执行,要求分局公务车辆统一指定场所定点维修。 (五)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林业局党组存在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步骤。二是根据《关于违规任免股级干部的整改通知书》(寿委组干函〔2018〕13号)文件,林业局局党组于2018年2月5日撤销《关于郭尧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寿林〔2016〕28号)文件。三是2018年2月9日,由县委组织部对原党组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平时了解,综合考虑机关实际情况、干部队伍结构和干部个人情况,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干部民主推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等环节,增强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五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实施,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调整使用干部,避免频繁调动。 (六)其他 1.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处置国有资产。二是根据交警、财政相关部门意见收取16个月使用折旧费用每辆车720元,另外一辆女式摩托车因已经过户给个人无法收回,已将三辆摩托车处置费用2990上缴国库,并将收回的两辆摩托车列入固定资产登记。三是加强寿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 2关于未严格执行预算制度,随意扩大支出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加强预决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支出。二是严格遵守财经规定,除上级文件要求外,不再支出赞助费、赠与、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等项目。三是8月7日,公安森林分局收回县文明办资金6500元;四是3月22日,局党组书记对分局局长进行批评教育,今后严格依照财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做到严格审核把关。 3.关于职工长期借用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干部、职工借用公款,确因工作需要借用公款的,要求按时结算或归还。二是3月20日对6位长期借用财政资金及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财务审核人员要加强对财经纪律的学习。 4. 工程项目存在无预算、决算、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管理。二是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大额支出、重大项目支出要事先编制预算,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负责人要经手签字,财务股要严格把控财务报销制度、规范项目经费拨付。三是林业工程相关项目,根据实际金额大小实行邀标或者公开招投标,杜绝暗箱操作,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5.关于部分干部职工未严格按照《寿宁县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二是2018年3月20日,林业局收回违纪人员出差福州多报销250元。公安森林分局收回违纪人员出差龙岩多报销360元。三是3月21日,对7位违纪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对财务审核人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长溪林场存在预算外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坐收坐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固定资产报废清理300元、固定资产房屋租金6000元、苗圃租金1500元,合计7800元上交国库。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三、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 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修改完善规章制度4项,问责22人,收回违规款项4.1126万元,巡察整改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下一步,局党组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着力推进机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发挥巡察工作成效。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林业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驻局纪检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09500,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高厝下3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xlyj@126.com。 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 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