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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寿宁:将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情况纳入巡察内容
2018-12-06 11:46:5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责任编辑:林春玲  

“南阳镇、武曲镇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石材加工企业整治工作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武曲镇政府镇长刘志勇、南阳镇政府副镇长刘奶伙党内警告处分……”日前,福建省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责任落实是关键。今年以来,寿宁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将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聚焦于各级各相关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处置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生态环保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责任追究工作台账,对上级交办或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第一时间跟进,快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实施“一案三查三追究”,对生态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在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基础上,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相关单位主管责任,同时还追究部门监管责任,以严格的问责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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