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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
2019-02-22 16:36:04 徐芬华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寿宁新闻网 徐芬华“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重视起来,主动作为,及早谋划,及早部署,亲自抓落实,见行动。”

“我们自然资源局下一步会加强线索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核查……”

2月21日下午,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部门工作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孙绍洪对11个重点部门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集体约谈,听取履责情况,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监督管理责任,明确2019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自2018年4月印发《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聚焦黑恶势力操纵基层组织换届选举、扶贫领域涉黑涉恶涉腐、“村霸”和宗族势力背后的腐败等突出问题,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线索排查和问题查处力度,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同时,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信访主渠道作用。利用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举报途径。并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设点接访等方式,深入基层收集了解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帐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梳理汇总、呈批、转办移送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问题,加大核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结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利剑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黑恶势力,坚持有黑必打、有恶必除,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2条13人,立案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件3人、充当“保护伞”问题2件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政务撤职处分1人,通报曝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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