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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财政局党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20 08:32:47  来源: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5月14日至6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寿宁县财政局党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1月7日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局党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局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到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分管领导牵头,局办公室等相关责任部门合力抓细、抓紧、抓好整改工作。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全面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坚持把近期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结合起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分步整改。

  (三)强化督办,确保实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真正使问题整改成为弘扬敢于担当精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党组议事制度,经过局党组讨论研究,2018年12月17日,制定《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内容,避免“三重一大”事项,以局务会或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二是巡察反馈后已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并落实会后参会人员确认签字。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线下线上同向发力,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线下严格按照2018年年初制定的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治国理政2》,线上借助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平台开展个人自学。二是2018年12月17日,组织局内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委书记在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上《立足新时达 展现新作为 奋力谱写寿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篇章》的讲话精神。三是提前部署,按经贸党委的要求于11月3日制定并上报2019年党支部主题党日计划安排表。四是修订完善《寿宁县财政局机关学习制度》,并按时组织学习。

  3.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22日制定11-12月份专项督查计划。截止2018年12月20日,各股室已经下发检查通知书,对寿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寿宁县茶业局、寿宁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寿宁县茗溪综合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寿宁县老龄委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进行专项督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收到以上5个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是12月14日,组织局全体职工干部学习《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三是相关股室已对2017年“1+X”专项督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城市综合执法局2017年度所检查出的问题,该局已整改到位。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 关于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协管领导、负责人。并按“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分工。二是指定专人已对2013-2017年党建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整理,按规范要求装订归档。三是充实人秘股工作人员,加强党建工作力量。

  2.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28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关于印发<雷春雄同志在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同志》(寿委工〔2018〕68号)、《关于印发<寿宁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寿财行〔2018〕8号)、《关于在全县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的通知》(寿委工〔2018〕86号)等文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负责支部会议记录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专题学习教育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周集中学习一次,通过专题讨论,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谈体会,谈认识,谈不足,并按要求撰写专题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二是2018年11月28日,组织本局干部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发放《应知应会知识手册》。三是党支部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学习笔记,强化巡察整改成效,2019年1月4日组织检查党员的学习笔记。

  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巡察反馈后,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执行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按照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同时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照检查材料退回按要求重新撰写。二是2019年1月14日,对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直接从网上原文下载的、对撰写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雷同的、对未交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9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5.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12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党支部的六项基本制度,规范会议程序、记录及档案管理。

  6.关于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18年12月7日和2018年12月1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寿宁县发展党员层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寿宁县发展党员六项制度(试行)》(寿委组通〔2018〕82号)等相关文件。二是2019年1月14日,对发展党员记录不规范的1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三是2019年2月18日组织人员再次查找档案材料,已查到2015年7月24日支部会议记录(推荐吴淑敏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四是指定专人负责支部会议记录,要求按规定做好详实记录。

  7.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督促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8月底前,3名退休党员已分别补缴2008年-2017年的党费2591元、1634元、1221元,并按时缴纳2018年党费。二是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三是建立退休党员联系方式台账,加强对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清楚党员去向、联系方式,多联系、多沟通。四是2019年2月19日,对2008年-2016年未足额补缴党费及2016年-2017年未及时缴纳党费的三名退休党员干部黄青峰、吴高生、卓仕勤进行诫勉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14日,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寿宁县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二是规范制度建设。2018年12月17日,制定《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废止《寿宁县财政局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和情况通报制度》。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8年6月主要领导上一次廉政党课;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钟长鸣》《榜样3》等记录片。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全县财政工作会议,县政府钟琼副县长做廉政教育讲话。四是严把述责述廉报告审核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退回按要求重新撰写。五是2019年1月14日,对2016、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两年内容雷同的1名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重新撰写2017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2.关于干部职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13日,组织观看《榜样3》《邹碧华》等纪录片。二是修订《寿宁县财政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并上传OA发放给各股室及各乡镇财政所。三是局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业务股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全面落实。

  3.关于个别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监管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18年8月13日和12月24日,组织各乡镇财政所长召开廉政风险教育和相关工作交流及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财政所长的业务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2018年11月26日,强化乡镇财政所绩效管理工作,印发《2018年度乡镇财政所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乡镇财政所业务不熟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公务接待已严格按照《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二是国投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出台《关于印发<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国投〔2018〕25号),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无公函或无其他有效证明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财务原始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的会计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5日,收回2014年11月发放的国庆春节值班费3600元;2018年12月11日,收回卢川2016年度文明奖1260元。二是2018年12月25日,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神宜在党组会议上做自我批评。

  3.关于违规送礼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二是2018年12月10日出台《关于印发<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国投〔2018〕25号)。

  4.关于公车维修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国投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出台《关于印发<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国投〔2018〕25号)。二是加强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5.关于个别乡镇财政所办公用茶数量偏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6月25日芹洋、武曲财政所分别上缴超标用茶款项1800元、1580元。二是2018年12月24日,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寿财行〔2018〕2号文),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所办公用茶开支监督检查,规范乡镇财政所办公用茶。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1.关于推荐正科级非领导职数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14日,组织学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决策程序。二是2018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制度。

  2.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材料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重新查阅档案,何英姿、陈春树两位同志实为轮岗。二是2018年12月17日,组织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规范股级干部任用选拔,今后将严格做好股级干部任免调岗档案管理。三是2018年12月17日,印发《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

  (六)意识形态领域方面问题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20日,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协管领导。二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三是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责述廉内容。

  2.关于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17日,修订完善《寿宁县财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文件录入及校对时不认真细致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阵地建设空白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30日,建立《寿宁县财政局财政新闻发布工作制度(试行)》和《寿宁县财政局网络媒体舆情应对预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已报县委宣传部备案。

  (七)其他方面

  1.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6日,认真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执法案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按照法律法规和财政执法程序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相关资料案卷进行一案一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操作规程。同日,对2018年开展监督检查单位按程序要求进行审理,做到程序规范。二是规范执法,2018年12月1日建立《寿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三是完善处罚卷宗,2017年度对共青团寿宁县委员会、移民局、进修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分别处罚3000元、3000元、3000元,共计9000元罚没款,已于2018年12月底前追缴入库(其中移民局、进修校的罚没款已于2018年3月底上缴国库)。

  2.关于发放困难补助范围大、人数多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历来重视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干部职工有以下情形的:①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或者实行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自费部分较高的;②当年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发生特别困难的。在每年春节前的班子会议上,由各分管领导调查了解后据实提出,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给予适当发放困难补助。二是2019年发放困难补助对象,强化前置材料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

  3.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18年5月前备用金已按规定管理。二是制定《关于印发<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国投〔2018〕25号),今后将严格按照该项制度执行。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现金管理不规范负有领导责任的2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四是2019年1月14日对现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的2名出纳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登记清册、固定资产领用单。二是经核对,两台空调机,一台董事长室使用,另一台办公室使用,已纳入固定资产并做好领用单。

  5.关于报销票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9日,收回2名职工多报销差旅费263元。二是制定《关于印发<财务报销审批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国投〔2018〕25号),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三是2019年1月14日,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2名职工和出差伙食补助报销不规范的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国投公司没有将利润纳入国有资本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统计,县国投公司2015年-2018年6月份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合计:4527825.1元,已于2017年3月上缴国库943442.07元;结余3584383.03元于2018年8月27日全额上缴国库。二是牛头山水电公司及新华发行集团投资收益206万元于2017年12月上缴国库。三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定期将本年利润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1)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借款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东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本应由县财政列支,由于当时财政支出压力大,只能通过国投公司借款1500万元给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方式解决建设资金问题,目前尚无法列支冲账。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再次会同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报请县政府要求县财政在支出压力缓和时,由财政拔款给东部新区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归还国投公司借款问题。

  完成时限:2019年内完成。

  (2)福建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借款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多次以文件及电话形式,要求福建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归还借款(2018年11月13日以寿国投函〔2018〕5号文件形式,2018年12月20日和2019年1月16日以电话形式),因对方资金调节困难暂时无法归还借款。近段时间,经过多次协商,福建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基本同意签订还款协议,尽量分批归还借款,目前正在着手签订还款协议。

  整改措施:一是拟在2019年3月31日前与福建水利投资集团(寿宁)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二是按照协议还款,按时追缴欠款。

  完成时限:协议还款计划之前。

  (3)福建御榛食用油有限公司、寿宁县含香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借款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南阳试点小城镇指挥部以福建御榛食用油有限公司、寿宁县含香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名义报批土地,作为今后招商引资统一用地,所报批土地实际上并不归属以上两家公司,并且土地预申请保证金需从以上两家公司账户支出,作为南阳小城镇开发业主单位,土地预申请保证金只能由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转入以上两家企业账户(两家企业有出具资金归属证明),随即由两家企业账户转入土地收储中心,目前两笔资金合计265万元暂存在土地收储中心。

  整改措施:下一步,城投公司将与收储中心协商并报请县政府研究归还该笔资金。

  完成时限:2019年内完成。

  四、整改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837;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36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fjsnczj@163.com。

  中共寿宁县财政局党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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