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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20 08:39:08  来源:中共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4月9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巡察,并于2018年9月17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

  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以下简称“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县委巡察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巡察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本次县委巡察是对我中心党委的一次政治巡察,对中心党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四种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心党委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中心工作,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全面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主任金立武同志为组长、王允斌同志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42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统筹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凡具备整改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逐步解决;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层层落实。

  (四)务求整改实效。中心党委抓好集中整改,强化动态管理,盯紧措施抓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达到了预期成效。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找准症结,标本兼治,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全面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17日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二是进一步明确集体决策程序,做到规定程序不漏一步,保证决策的民主性,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每位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主要领导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以表决方式作出决策或决定。三是2018年10月1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会议上就存在的问题作检讨。

  2、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18年10月12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及县效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重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寿效办〔201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2018年10月25日、26日分别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和《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流动红旗窗口”及“月岗位绩效考评奖惩”评选办法》等相关制度,坚持对中心管委会和窗口人员严格实行指纹签到、签退;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三是2018年10月24日完善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谈心谈话制度》,2018年10月25日至26日县中心管委会班子与各自的分管股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四是在2018年12月10日,对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和在2017年1-11月存在缺勤的4名窗口人员(累计2至3天)进行通报批评;对在2017年1-11月存在缺勤的17名窗口人员(累计缺勤0.5到1天)进行批评教育;五是针对签到签退、请假记录和出差记录相冲突问题,对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由于对中心管委会的考勤档案管理不严格、不到位,造成请假记录和出差记录存在相冲突现象,2018年12月10日,对该同志开展谈心谈话,并通报批评。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0月24日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党委成员挂钩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委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加大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督促,进一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抓党建意识,2018年10月26日完善了县中心《2018年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的实施方案》,强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坚持组织党员参加党员e家等培训学习。三是2018年10月1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负责人在班子会议上就存在的问题作检讨,并对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进行

  批评教育。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18日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18年度共召开5次党员大会、13次支委会、上2次党课、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会19次、开展党员党日活动2次。二是2018年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充分谈心的基础上,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分析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三是立行立改,2018年12月10日,对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对照检查材料雷同、抄袭网络文章的6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扎实做好整改,按相关要求,重写发言材料、对照检查材料。

  3、关于部分党员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18年10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党员身份意识,提高了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立行立改,未足额缴纳党费的11名党员在2018年10月9日,按有关规定补缴了2017年1-4月未足额缴纳的党费,共计356元。三是2018年12月10日对以上党员进行通报批评。

  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立即更新制度牌。2018年3月28日接到县委巡察二组的《整改建议书》关于“中心管委会党员权利和义务制度牌未按照新党章党规及时更新”的问题后,第二天按要求更新了制度牌。二是认真落实2018年10月18日修订的《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积极开展党员党日活动;并指定各支部专人负责详细做好“三会一课”相关会议记录。三是2018年10月24日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四是2018年12月10日对4名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1月13日组织县中心党委组织委员和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支部换届选举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相关工作能力,今后将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依法依规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18年12月10日对第二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

  6、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肃,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18日中心党委再次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精神,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二是2018年11月1日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县中心“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各支部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并要求切实做好学习记录、笔记。三是2018年12月10日对学习心得材料整篇抄袭或雷同的4名党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对13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完成党章抄写、补全“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等材料。四是2018年12月10日对学习心得和工作总结出现错误表述的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关于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出现错误表述、引用废止党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18年12月10日对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错误表述的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相关要求,立即重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二是举一反三,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把基本理论学深学透,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 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立即对我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逐一进行整改:①2013年宁德各县市的行政服务中心刚投入运行,宁德市、柘荣等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客人,多批次到我县中心交流工作,均未提供接待函;今后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无公函一律不接待。②节假日接待问题,由于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工作性质原因(上班期间无法相互交流),其他县市行政服务中心利用节假日时间,多批次到我中心开展交流工作,故出现节假日接待;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函接待制度。③县中心办事大厅中心机房设备和审批系统多次出现故障,特邀请福州浪潮(恒瑞通)公司技术人员前来维修,因机房设备已超出免费保修期,我单位负责该技术人员的工作餐费,又由于工作餐费金额较小,接待的店铺将4次工作餐合成一次开发票,故造成三单不一致;今后,将严格按市、县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办法,三单不一致不得报销。④我单位无专职财务人员,外聘的会计对财务管理政策法规领会不到位,造成报销单据缺失、报销材料不规范;2018年12月10日解聘了该会计。⑤2016年12月29日接待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客人,报销单据上附有市中心领导下来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二是2018年10月10日,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4号)等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精神,坚持先审批后接待,严格限定陪客人数,严禁超标接待。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把报销支付关,2018年10月10日、11日分别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和《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审计制度》等内部财务审计制度,报账结算餐费时做到“五单”(接待函、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齐全,由财务人员严格核查无误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经同意方可报账,对违规接待和审批单填写不规范的,不得报销。四是2018年10月10日,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负责人在班子会议上就存在的问题作检讨。五是2018年12月10日对公务接待存在不规范问题的3名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0月10日对单位管理公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检讨。二是2018年10月11日单位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公务出行保障方案>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3号)精神,以及“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相关用车流程规定。2016年12月车改后,我单位的公车已被县政府收回,现无公车。目前单位公务用车,都通过“福建省公务车综合管理平台”,严格按照相关流程申请公务用车。

  3、报销外单位人员住宿费、高速通行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临时工驾驶员已于2015年10月被辞退。2014年6月3日公务出差当天,驾驶员因病无法出车,临时请其他驾驶员担任司机出车,造成以外单位人员的名义报销住宿费和高速通行费;今后将遵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出差人员,驾驶员规范出车,规范报销。二是2018年10月10日,组织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市财政局《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财监〔2017〕28号)和《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寿财行〔2018〕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并要求财务相关人员按以上各项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切实规范做好各项财务工作。三是2018年10月10日、11日分别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审计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五)意识形态领域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9月19日召开县中心党委委员(扩大)会议,结合我县《2018年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进一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宣讲”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专题安排、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二是 2018年10月25日、11月1日分别修订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和《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各类文件材料,切实做好资料档案整理归档。

  (六)违反财经纪律方面

  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单位3名出差人分别退回多报销的高速费、住宿费、差旅伙食补助费,共392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内控制度,2018年10月分别修订完善了《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务审计制度》,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规范财务工作。四是2018年12月10日对多报销差旅伙食补助费的出差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出纳和报销中存在问题的3 人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举一反三,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要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巩固整改成果。

  二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要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深化研讨、把握关键、抓好制度建设。

  四要以巡察整改成果促进政务服务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政务服务事业快速发展,为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政务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30313;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5530313@163.com.

  中共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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