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寿宁县住建局建管股负责人王辉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2月,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请托王辉为相关企业业绩补助予以关照,并赠送王辉4瓶福茅白酒(每瓶价值220元)和2盒大红袍茶叶(每盒价值400元),合计价值1680元,王辉予以收下。之后,王辉将4家企业38项虚假业绩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2019年4月22日,王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寿宁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龚国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龚国光以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不等的标准,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违规发放电话费补助,合计24400元;以征地组外业工作人员每月300元、办公室及其他内业工作人员每月200元标准,给给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发放节假日加班补贴,合计33900元。2019年4月22日,龚国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八大以后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存在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当耳边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上来,主动担当作为,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行职责,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重要节点不放松,持续纠正“四风”问题不停歇,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向顽瘴痼疾开刀,把纠正“四风”问题往实里抓,往深里做,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