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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妇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5-29 15:07:06  来源:寿宁县妇女联合会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7月30日至8月1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8年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妇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一是迅速部署,立改立行。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胡文琛同志任组长,将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15个问题细化明确整改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分解到人,确保把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经过反复推敲,2018年12月26日形成《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妇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寿妇〔2018〕54号),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的新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班子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寿宁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二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实行班子成员、干部逐一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2019年1月2-3日,清退违规发放的通讯费2000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个部室严密关注,及时发现和收集相关舆情信息,妥善处理舆情。三是指定专人管理公众号,确保微信公众号管理规范。完善《寿宁县妇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和《寿宁县妇联突发舆情应对工作方案》,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8年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范围。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确定机关党建工作由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党支部支委成员的党建工作职责,提高抓党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党支部工作人员学习,提高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按要求制定2018、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2018年12月17日依据县党建办的要求报送2018年党建工作总结。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党支部“三会一课”指导手册》,指定专人负责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二是上好党课。 2018年12月21日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各乡镇妇联主席和各口妇委会主任上题为《反腐倡廉既是国事也是家事》的党廉课,2019年4月22日支部书记给妇联全体党员干部上题为《讲规矩 有纪律 做知敬畏 守底线的党员》的党课。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内容纳入“三会一课”,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安排时间自主学习,做好学习笔记。二是2018年至今开展3次专题讨论,党员干部积极发言,按要求撰写个人心得体会。三是2019年1月30日召开“学习廖俊波,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2019年2月20日,对负责机关党建的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长期未随转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黄钰莹同志组织关系2018年11月26日通过党员e家申请从中共寿宁县芹洋乡尤溪村支部委员会转入中共寿宁县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从2018年11月开始按工资的0.5%缴纳党费。二是2019年2月20日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二是严格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重申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强考勤管理,完善外出登记,规范请假手续,履行下乡、出差审批手续。三是2019年2月20日针对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通报批评1人,批评教育1人。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规范接待事项,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报销流程,严格先审批后接待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三是对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8年1-3月、2018年4-6月等4笔违规列支工作餐费用968元予以清退。四是2019年2月20日,对分管副主席进行谈话提醒。

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寿宁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公务出行保障方案》、《寿宁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出车严格按照《寿宁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公务出行保障方案》文件要求,由办公室负责通过公车平台申请派车,确保公务出行规范、高效。

4.关于公款购买香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人员集中重新学习《寿宁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文件执行,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香烟情况。二是责成相关人员对2013年8-12月公款购买香烟情况作出情况说明。三是2019年5月27日,由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对原妇联主席徐娟娟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指定办公室专人做好每次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负责做好党支部工作材料收集归档,并妥善保管。二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好组织生活会,2018年3月19日、2019年3月13日分别召开2017、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规定会前进行征求意见及会前谈心谈话工作,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会后进行整改落实,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成效。三是2019年1-4月开展4次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党员大会5次,每周安排“两学一做”学习,督促党员干部每天登录学习强国自主学习。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调整《寿宁县妇联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明确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二是加强廉政谈话提醒,突出谈话针对性、建设性,既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又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2018-2019年4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分管领导与各科室干部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三是完善信访件批阅制,对群众上访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办理、领导批阅、归档。2018年12月对2013-2018年的信访件重新归档建立台账。四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要求办公室规范行文,寿宁县妇联《关于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出现的不规范字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寿宁县财政局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二是认真执行《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规范财务收支制度,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进一步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除零星支出,可使用现金结算的开支以外,其余支出均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通过银行实行转账结算。四是2019年1月10日黄高英违规报销差旅费162元、王光银白条报销参加县妇联举办的反家暴法讲座往返车费、住宿费、伙食费300元均予以清退。2017年5月2人出差宁德600元差旅费已于2018年12月27日附上正式通知文件《宁德市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关于联合开展2017年“关爱女性”活动的通知》。2人出差福安480元差旅费正式通知文件已于2019年1月10日附报销票据后,2017年3月1人出差宁德参加市妇联会议差旅费180元,正式通知文件原已附在报销票据后。2015年12月15日至22日黄高英到北京参加全国女性创业之星颁奖仪式报销往返飞机票2800元出具说明:因其本人不慎遗失正式票据,以领款凭证入账。五是按规定发放活动奖品,2019年3月4日联合县总工会举办全县妇女庆三八拔河比赛,活动经费开支严格依据《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7〕185号)执行。六是对2018年1-3月支出的电话费、精准扶贫帮扶款已完善审核手续。七是2019年2月20日,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通报批评1人。

2.关于国有资产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国有资产的处置严格依据文件规定,按照程序向县财政局申报、审批,加强合同管理,登记造册,及时收缴租金,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合同日期已补充完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县妇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协调调度,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完善的整改项目,以“盯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党风廉政警戒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促使全体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159;通信地址:寿宁县东区活动中心四楼,邮政编码:355500;电子信箱:snfulian@163.com

 

 

                             

                     寿宁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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