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7月27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原县文体新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2月19日县委巡察一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刻领悟政治巡察定位,牢固树立“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具体实践,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寿宁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项逐条挖病灶、定措施、抓整改,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坚决落实整改。原县文体新局党组主动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叶林生担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下设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对标对表整改。原县文体新局党组按照“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细化,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坚持领导带头,扛牢责任,以上率下。党组书记逐项逐条分解任务,审定整改措施,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各整改单位紧扣问题和关键,细化量化整改时间表、任务图,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层层推进整改落实。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采取扎实过硬的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问题整改。对巡察发现的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问责,切实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做到点面结合、深入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四是强化跟踪督促。建立问题台账,对问题整改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逐项跟踪督促整改进度情况。加大压力传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2019年1月22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调凡属于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需经党组会议研究之后再执行。二是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于2019年2月15日下发局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经核实,2015年10月12日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县门球协会负责改造寿宁体育场内门球馆。县门球协会作为业主单位,选择确定寿宁县鸿达建筑有限工程公司作为施工单位。2015年10月27日原县文体新局根据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给予该项目补助资金23万元。四是2019年2月20日对接待费、发票审核、津补贴发放、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督查, 2019年1-3月下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旅游厕所建设等经费都在党组会议研究之后再给予拨付。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担当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2月14日原县文体新局党组研究,由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副主任缪清奇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批,确保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二是2017年2月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收回影剧院部分租赁权。原县文体新局加强北路戏剧院改造项目监管,积极推进改造项目建设,于2018年1月完成北路戏剧院改造并投入使用。三是对未及时批复《同意收回影剧院部分租赁权的报告》造成北路戏剧院改造项目延迟开工,2019年1月16日原县文体新局党组书记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19年2月1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2006〕17号)、《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文件,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经督查,在2019年1-3月经费支出中没有发现下属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三是县文化馆于2018年7月24日收回2017年误餐补贴费2人1800元。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县文化馆馆长郭冬庆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月22日党组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深刻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二是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辅导材料, 2019年2月15日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2019年1-3月,开展3次学习教育,党组成员认真做好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三是责成2名同志重新撰写学习材料,纠正错误表述。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2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3月22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以及全县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2月18日下发局属各单位、企业、局机关各股室。2019年1—3月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三是重新调整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分别对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1月22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二是完成了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三定方案”编制,待“三定方案”审批通过后,对股级人员重新考核任免,配齐局内设人员。三是在机构涉改人员转隶工作完成后,对临时人员视情分流安置。 2.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长期未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发展党员实施细则》,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二是2019年2月1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人,原县文体新局党支部书记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谈话,了解情况。三是原县文体新局党支部书记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今后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的推荐、培养、考察等工作,积极吸收优秀的年轻干部职工加入党员队伍。 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二是2019年2月15日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支部学习计划》。2019年1-3月召开支委会3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认真做好“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四是2019年2月21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未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8日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2019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其中。2019年1—3月组织学习3次,学习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二是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切实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三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原县文体新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记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20日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并贯彻落实。二是2019年2月20日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科目列支项目。经核实,外聘会计错将2015年接待市少体校客人10笔共7727元列入体育彩票公益项目中。经督查,在2019年1-3月经费支出中没有发现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企业转移接待费问题。三是2019年2月20日组织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四是严格落实公函接待制度,按照接待标准接待,做到 “四单”(公务接待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就餐单、正式餐饮发票)合一。五是收回2015年7月9日超标准接待市文广新局客人1000元、2017年5月15日省徒步协会客人356元。经核实,2015年1月16日宁德市体育局检查组到寿宁督查寿宁县体育馆建设前期工作,1月17日(星期六)上午在寿宁县政府六层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中午在廊桥大饭店就午餐,属于公务接待。2015年9月7日宁德市少体校教练到寿宁县选拔体育人才,因月底结算,于9月26日(中秋节期间)到状元红酒家开具发票,属于公务接待。六是收回县博物馆公务用车(闽J37327)未按规定使用加油卡加油费771元。经核实,博物馆使用公务用车(闽J37327)油卡充值4800元属于公务用途,但未在发票后附公车使用明细清单,现已将明细清单附在发票后。县博物馆公务用车(闽J37327)于2016年12月15日公车改革后封存,之后被车改办拍卖,现博物馆没有公务用车。公车改革后,下属单位、企业用车统一由局机关到公务用车平台申请。七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县博物馆馆长龚健、原县文体新局办公室主任叶少灵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重要体育设施管理不善,惠民工程没有注重实效”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3日修订出台《寿宁体育场管理办法》《寿宁体育场卫生管理保洁员职责》,加强对寿宁体育场管理。对寿宁体育场卫生管理保洁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管理员认真履行职责。二是2018年11月20日、2019年2月2日组织人员清理占用跑道摆摊经营、公共厕所脏乱臭、建筑废料随意堆放等问题,做好寿宁体育场管理工作。三是2019年2月3日,组织人员到鳌阳镇横埕村对接笼式足球场管理工作,要求横埕村两委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四是在2019年新建多功能运动场时,综合乡镇申报意见,选择交通便利、人员密集的平溪镇建设。五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分别对分管领导、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管理与服务平台”知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修订完善寿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岗位职责》《廉政勤政制度》《公共服务承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队员“十不准”守则》《值班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重新调整罚没物品保管人员,规范管理。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进行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对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4日组织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二是制定出台《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考勤管理办法》,于2019年2月18日下发局属各单位、企业、局机关各股室,规范考勤制度。三是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对下属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督查2次,加强对干部职工监管。四是经核实, 2017年叶永忠累计旷工26天、只签到未签退12天。2019年1月14日,原县文体新局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六款,对叶永忠给予记过处分。 2.关于“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4日党组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责成2人重新撰写2014年对照检查材料,4人重新补齐2014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019年2月27日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向下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100份,收回100份,征求意见2条。会上,党组书记进行了点评,并形成了总结报告。会议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书记复核,杜绝会议材料雷同、缺失等问题。3月26日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向下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60份,收回60份。会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体党员针对会上批评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1名党组成员、4名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述责述廉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1日上午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通知》,规范开展述责述廉。二是责成个别党组成员按照要求重新撰写2016年述责述廉报告。三是2019年2月1日召开述责述廉会议,党组成员逐一述责述廉,党组书记进行现场点评。会上,开展现场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党组成员见面。党组成员根据评议结果,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推进整改落实。材料由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书记复核,杜绝述责述廉不规范等问题。四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1名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项目存在白条支付、相关材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20日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发票审核,严禁白条支付。二是经核实,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聘请国家一级编剧创作《冯梦龙打虎》,按照签订的合同,创作费3万元(不含税)。寿宁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因经费不足,同意编剧使用收款收据领取剧本创作费。三是经核实,县博物馆支付监控安装费发票、明细清单、预算材料以及相应的合同齐全,但未附在发票后。四是加强监管。经督查,在2019年1—3月经费支出中没有发现下属单位、企业存在白条支付等问题,且项目支出经费后附有相关材料。五是2019年2月21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县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干部2人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县文化馆超标准报销体检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强调严格按照“每人每年体检费不得超过1000元”的规定执行。二是加强监管。经督查,2018年度下属单位、企业每人体检费都在1000元以内。三是县文化馆收回2016年超标准报销体检费4929.28元。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2019年2月15日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纳入其中。2019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党员收看《警醒》《榜样3》等记录片,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三是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组织人员对下属单位、企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督查2次,加强对下属单位干部管理。 2.关于“精准扶贫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月22日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扶贫开发工作: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二是重新核实专项扶贫资金,并做好专项帮扶资金凭证标注。三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安排资金,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2019年1-3月,先后组织人员开展了2次精准扶贫工作,入户干部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四是2019年2月21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县文化馆干部1人因精准扶贫入户次数不足进行批评教育。 (七)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市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县文化馆于2017年8月拨付犀溪镇30万元建设廊桥文化特色小镇,拨付南阳镇龟岭村20万元建设木拱廊桥,专项滞留资金40万元已整改到位。二是县博物馆投入194.3万元用于飞云桥、升平桥、鸾峰桥修缮,投入30万元用于国保廊桥测量、设计和勘测,投入10万元用于文物修复,投入20万元用于博物馆展陈布展和文物征集,投入5万元用于犀溪叶氏宗祠监控设备安装等,投入70万元用于大宝桥消防、修缮工程,投入70万元用于杨梅州桥周边环境整治,投入111万元用于国保廊桥维修,滞留专项资金413.3万元于2018年11月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18年开展“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3场,2018年1月、6月分别举办“爱家乡、爱廊桥” 廊桥保护宣传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廊桥保护氛围。同时,采取监督指导廊桥保护地乡镇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文物执法等方式,认真做好国家级文物安全隐患整改。 2.关于“文体新局下属单位财务票据无会计审核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二是经督查,2018年以来下属单位财务票据都有经过会计审核。三是2019年2月20日,党组成员、局长叶林生对下属单位负责人4人进行批评教育,杜绝发票无会计审核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1.因2017年累计旷工26天、只签到未签退12天,2019年1月14日给予叶永忠记过处分。 2.因大额资金拨付未经过会议研究、公务用车不规范、支付监控安装费未附合同、市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2019年2月20日给予县博物馆馆长龚健诫勉谈话。 3.因支付大额资金未经过会议研究、违规发放津补贴、市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2019年2月20日给予县文化馆馆长郭冬庆诫勉谈话。 4.因超标准接待客人、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材料缺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雷同等问题,2019年2月20日给予原县文体新局办公室主任叶少灵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 “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未完成的原因:由于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三定方案”尚未下发,目前无法按程序任免干部、明确人员岗位设置。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已经完成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三定方案”起草,正在提请机构改革办公室研究通过。现已将涉改转隶人员上报机构改革办公室,正在对接涉改转隶人员。 整改措施:一是待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三定方案”明确后,严格按照程序重新任免干部,明确人员岗位设置。二是在机构涉改人员转隶工作完成后,对临时人员视情分流安置。 完成期限:2019年7月底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经过一阶段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县委部署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县文旅局党组将继续以主动整改的政治自觉、勇于担当的政治勇气、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寿宁县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一是增强使命责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聚焦党建薄弱环节,持续精准发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二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巡察成效落地生根。持续保持集中整改形成的良好作风,坚决摒弃“过场收场”思想,扎扎实实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定期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问题改扎实、改到位、改彻底;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锲而不舍,一抓到底。三是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与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改革、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督查,强化制度执行力,以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凝心聚力,砥砺前行,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绩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7567;通讯地址: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办公室(寿宁县体育馆三层),邮编:355500;电子邮箱:snxwtj@163.com。
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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