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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8-13 08:45:31  来源: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30日至10月14日,县委巡察三组对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自觉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识巡察整改重大意义,坚决打赢整改“攻坚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实干导向,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改革,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梅春强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过程梅春强同志共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认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落实跟进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其他领导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承办科(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夯实责任。全局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经过认真讨论推敲,2019年4月4日形成《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对县发改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寿发改党组〔2019〕3号),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立行立改,做到“三个明确”“三个不放过”,确保解决问题、问责到位、整改到位。

(三)确保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实时跟进,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干部绩效、股室(单位)目标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予以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于4月26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并认真贯彻执行。二是完善《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根据程序和操作流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我局及各直属单位所有需经党组讨论研究的事项,即机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切实发挥党组核心作用。三是指定专人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会后收集好附件材料形成档案材料,并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抓好落实。

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在2019年5月5日之前,完成发改局、物价局、科技局、粮储局、发改局机关退管和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的调整撤并,理顺了基层党组织机构。二是按照《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包括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事项、人事任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均需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上会议题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事前论证并与局长沟通后提交办公室汇总统一上会研究;会上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决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三是粮储局作为挂牌单位,其“三重一大”问题如储备粮轮换、重大人事调整、资产盘活、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出等均提交发改局党组研究。四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收集好附件材料形成档案材料,并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抓好落实。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值等相关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市山区县前列。针对2019年县域经济指标预期完成情况,牵头制定《寿宁县2019年主要经济指标及第三产业目标指导计划》,按月分解任务目标,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县域经济发展逐步回升。②2019年全县计划实施在建重点项目231个,省市重点在建项目23个,预备重点项目51个,其中省市预备重点项目8个。截止到目前,全县“五个一批”项目入库255个。围绕生态功能区建设、消费升级、投资工程包、数字福建,上报一批包括水利、林业、生态保护在内的重大项目。特别是针对我县交通发展实际,全力推进南平经寿宁至丽水铁路项目、庆寿泰苍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围绕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趋向,牵头拟定《寿宁县2019-2021年重大项目投资政策方向及资金争取任务表》,策划生成19个单体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项目,其中国家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专家评审。截止到目前,我局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2个,其中寿宁县康复医院PPP项目前期工作100万元,下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468万元;第一批省级预算投资补助项目7个,其中高水高排工程800万元、产业建设切块资金385万元、武曲镇第二自来水厂项目300万元、斜滩镇自来水厂及镇区管网工程300万元、东区中学420万元、竹管垅乡傍洋村旅游扶贫建设项目50万元,总计2270万元。③5月5日组织党员干部重新认真学习《中共寿宁县委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寿宁县决战脱贫摘帽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精准扶贫相关文件,全体干部加强与挂钩贫困户的联系,上级扶贫政策准确的贯彻落实到所挂扶贫户,贫困户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认真填写《挂钩帮扶工作手册》,严格按规定由贫困户签名确认。④5月5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会,重新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于5月10日配合清源乡政府到清源小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⑤一是粮储局于4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学习领会《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力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目的意义,加大对政府惠农政策宣传力度;二是积极联系农业、财政等部门落实粮食订单收购和种粮补贴惠农政策,实行优质优价,切实让农民从种粮中得到好处,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农民种好粮,多种粮,保持市场粮食购销平衡。三是粮储局积极发挥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牵头单位作用,主动联系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落实好粮食安全责任制各项措施,如应急大米的动态储备、储备粮库科技化、智能化项目建设等,做好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确保粮食安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机构改革,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制定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明确学习内容,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结合工作实际上党课,党员干部学以致用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二是撰写心得体会讲理论多,没有结合本职工作的3位党员,已经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学习有遗漏的粮储局党支部,补充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习,完善学习档案。四是2018年9月“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学用脱节,与实际工作不紧密的粮储局的5位党员重新撰写了发言提纲。五是党员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组和各支部指定专人规范做好党组织会议和学习的记录,定期开展集中检查。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按照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各股室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一次。二是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意识形态的机构和人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局工作计划,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作为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3.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县委部署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19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学以致用,开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八个明确”。二是建立跟踪督查机制,认真、全面地记录好中心组学习活动内容。

4.关于专题学习不严肃,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巡察中即知即改,严格落实党支部学习计划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于2019年1月21日开展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体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的认识有新的提高。三是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个人心得体会,核查支部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有效防止简单应付、流于形式现象。

5.关于物价宣传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与新闻媒体沟通配合,利用寿宁在线、今日寿宁、寿宁县物价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3次,开展价格检查工作11次,扩大价格行政执法影响力,价格监督检查社会效应有新的提高。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精心组织学习研讨,会前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做好会前意见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会议记录、总结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材料。二是对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错误表述、引用废止党规等情况,相关责任人结合其他问题做了诫勉处理。三是对没有如实说明2017年3月20日被组织约谈的粮储局原局长,已于2018年9月3日在党支部会议上作了工作检讨并重新作了问题说明。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巡察期间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立即整改,粮储局、粮食购销公司、粮食系统离退休等三个支部开展党建活动,召开支委会、党员会议,严格按照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独立开展。二是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分管党建工作的一位领导予以通报批评,对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书记和粮食系统离退休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三是党支部会议研究党务工作与局务会研究行政工作严格分开,“三会一课”记录使用专用记录本。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在巡察期间立查立改,于2019年3月召开的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各支部按照《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寿委组通〔2019〕2号),严格各环节要求。一是在会前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重要文件,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二是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了解党员工作、思想、生活情况。三是开展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和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通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和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四是组织开展民主测评,综合党员的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五是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时间要求,成效比较明显。六是严格组织生活会纪律,应参会党员按要求到会,退休和下岗人员在外地或其他因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党员,履行请假手续,确保了到会率。七是指定专人做好生活会记录,健全组织生活会档案材料,装订成册。

(2)对记录不认真,将2017年2月已调任农机局局长的江锦清仍记录体现在2017年7月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中的经办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3)结合机构改革,撤销粮食系统离退休党支部,重新成立发改局机关退休党支部,将发改局、科技局、物价局、粮储局、粮食购销有限公司5个支部的退休和下岗职工党员转入管理,便于根据其特点组织学习和活动;撤销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党支部并入粮储局党支部,利用粮储局机关工作人员素质较高优势,带动提高粮食企业党员学习教育质量。撤销科技局、物价局党支部,并入发改局党支部,理顺了组织关系。通过以上撤并,有效避免了管理不便,党员学习和活动到位率不高等弊端。

(4)没有及时说明2017年3月20日被组织约谈情况的粮储局原局长,于2018年9月3日在粮储局党支部会议上重新作了情况说明,并就说明不及时情况做了检讨。

(5)粮储局周孝华同志在2018年7月26日组织生活会上,以心得体会代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已重新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

(6)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以及组织部门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独立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再邀请非党群众参加党员民主测评活动。

4.关于长期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于粮储局和粮食购销公司两个党支部长期没有发展新党员问题,根据《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寿宁县发展党员层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寿宁县发展党员六项制度(试行)〉的通知》(寿委组通〔2015〕82号)精神,加强非党积极分子的发现和培养,积极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争取下半年取得阶段成果。

5.关于组织关系未及时转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所属各支部配合党委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排查工作,重点核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中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否到位,排查“口袋党员”情况。经排查没有发现新的组织关系转接不到位和组织关系与工作单位不对接问题。二是实行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全面落实党组织关系网上接转程序,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全面掌握党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确保党组织关系结转到位。三是没有与工作调动同步迁转组织关系的黄宗杰、刘育兴两位党员,分别于2019年5月和2019年4月迁转到位,党费经核查己交清。四是对督促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接不到位的发改局党支部和粮储局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以及对没有及时迁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完整建立党员组织关系档案,加强检查核实,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6.关于党费补缴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和《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寿委组通〔2017〕17号)文件精神,核实2017年2018年党费收缴情况,并做好2019年党费测算和收缴工作,足额上交上级党委。二是对负责党费补缴工作滞后的发改局党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三是指定专人收缴党费,同时规范困难党员少交或免交党费审批程序。四是按时做好党费收缴公示,各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公示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7.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储局等三个支部在巡察期间即查即改,加强档案材料的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按照《档案法》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档案的收集、梳理、装订,确保党支部工作档案内容完整、装订规范;三是对丢失2016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的粮储局党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切实负起责任,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8.关于部分科室负责人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定岗定编定责,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寿委办发〔2015〕19号)精神,对我局办公室负责人于2019年7月3日作了调整,免去其兼任的办公室主任。

9.关于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县机构改革方案,价格检查职能已划转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人员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班。针对物价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举一反三,引以为鉴,督促粮食执法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知法守法,增强执法意识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计算机等业务知识学习,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粮食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的新要求。

10.关于对疾病党员关心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到党员“病时有人问”,对患病住院的党员,要派人及时进行探望慰问。二是党支部于2017年已研究退休困难党员黄登全同志党费全免,上报党委已经批复同意。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增强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抽查干部考勤情况,对旷工、迟到、早退、去向登记不完整的人员按规定处理。对粮储局2018年4月迟到早退5次的一位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其他迟到早退1次的三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三是粮食购销公司职工实行纸质考勤问题,在巡察期间已即查即改到位,实行指纹签到。四是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委办〔2019〕32号),建立和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加强考勤管理,将考勤工作与年终绩效奖励、评先评优工作相挂钩,形成干部职工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的良好机制。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寿委办〔2017〕14号)和县委办、政府办关于转发《宁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实施细则使用问答(一)的通知》(寿委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公务接待。二是粮储局清退超范围接待、异地接待费用2笔共1772元。三是对接待人数超标的发改局办公室主任和粮储局经办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四是指定专人负责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标准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严格票据审核,严格执行“五单合一”,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储局公务用车于2016年12月按车改要求转粮食购销公司使用,粮储局不再配备公务用车。二是对粮食购销公司开支不规范的加油费4笔共1610.18元进行核查,并于2019年5月17日清退到位,对公车违规加油的粮食购销公司小车驾驶员缪忠明同志予以诫勉。三是粮储局2013年报销轮胎8条问题,在2014年审计检查时已向审计检查组做过书面说明。四是在2018年11月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公车管理制度,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强检查监督,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粮食局2014年2月违规发放春节值班加班费13人次共计3900元,2019年5月17日全部清退到位。二是2019年5月5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三是组织有关人员对下属各单位进行检查,没有发现新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

5.关于超范围支付香仪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退超范围支付香仪款2笔共1100元。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委办发〔2018〕5号)精神,加强经费支出审核把关,香仪款只包括本单位人员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以及本单位退休人员过世,切实做到知纪守纪。

6.关于工会收支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领会《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工会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工会经费的收支。二是粮食系统工会会员少交会员费4104元,于2019年5月17日全部补缴到位。三是2015年-2017年职工节日和生日慰问品支出超支4088元,在2018年12月抵扣平衡。四是粮食工会存在使用大笔现金支付费用和经费支出无经手人、无会计审核、无领导审批问题,在2018年巡察期间做了整改,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票据进行审核无误后,审批入账,配齐财务人员按财务规定进行管理。五是对不规范工会收支的粮储局工会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7.关于购买办公用茶偏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寿财行〔2018〕2号)。二是粮储局和粮食购销公司2013年委托大安粮站一次性收购加工办公用茶12393.4元,用至2014年9月,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少量购买。三是对一次性购买茶叶偏多并未在使用单位处理账务的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柳应勤同志予以诫勉。四是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办公用茶购买,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8.关于公款购买香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在2013年6—12月购买香烟用于联系项目建设问题,对原粮食局局长陈峰同志予以诫勉;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9.关于发放慰问费、福利费依据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粮储局、粮食购销公司违规支出的职工亲属住院慰问计2500元和职工子女升学奖励6人次共3800元,于2019年5月17日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对发放慰问费、福利费依据不足的粮储局原局长陈峰同志、粮食购销公司总经理柳应勤同志予以诫勉。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严禁发生类似违规问题。

10.关于“四下基层”不够,调查研究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成立县发改局梅春强局长为组长的“四下基层”工作组,规范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局党组成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结合本局工作开展,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围绕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民生补短板、基层党建、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入企业、乡村和重点项目一线进行调研,运用蹲点、现场办公等方式,深入基层问政、问需、问计,实地解剖,提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落实《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执行力,规范程序,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统一由业务科室提出上会研究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征求主要领导意见,经纪检组审核后提请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2019年4月起,政府机构改革,撤消物价局建制,职能分别并入发改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粮储局在机构改革后因没有领导班子,不再研究“三重一大”问题。“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发改局党组研究。三是大额资金开支、基建、大额采购、人事调整和任命、评优评先等“三重一大”事项,纪检组长均有参加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发改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做好票据审核,督促检查,杜绝再犯。二是于2019年5月17日对报销不规范的差旅费用、重复领取出差补贴、多领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以及开支范围不合规定的款项5118元清退到位。三是对粮储局存在票据未审核、审批,会议费、差旅费报销、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附件不全,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如下:(1)粮食系统工会开支票据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新审核、审批入账。粮储局2015年6月19号和12月7号会计凭证中出现的680元报刊报销凭证无附件和支付给企业家联合会会费1000元无票据问题,均已补充到位。(2)2015年存在的会议费无预算,无人员签到表,用餐费列招待费出账问题,按照《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寿财行〔2014〕8号)整改到位。(3)城关分公司对报支新建厕所用水管及配件1697.60元,发票抬头误用“寿宁县山丰米业有限公司”问题,已作出书面说明,经核查开支真实。账内报销工程款42900元,但附件工程结算清单为34633元问题,城关分公司做出书面说明,经核查为工程项目调整部分的附件未附入造成,已补充附件。大安粮站2013年2-3号仓库屋面翻修工程支出35246元未见具体结算清单问题,已由其单位做出书面说明,经核查属包工包料,无需结算清单。(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对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一律通过银行转账。(5)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关分公司、芹洋分公司、大安粮站、坑底粮站6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3.关于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粮储局支持平溪镇教育奖学资金等三项费用列支不符合规定问题,已由粮储局财务负责同志作出说明,账务处理不符合科目规定问题已作了调整。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一是严格落实《中共寿宁县委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寿委发〔2018〕3号),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会,努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二是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规范干部管理,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培养和考核评价机制,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情况的发生。②一是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责、全员积极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了谈话和约谈工作机制。加强教育提醒,提高廉政约谈、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通过工作检查并结合干部考核督促下属单位按责任书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好、做扎实。③对上级部署的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的学习,办公室要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加强学习的指导、检查、督促,确保学习取得实质性效果。

2.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职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家风家训教育和廉政家访,形成自律、自警、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二是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纪检组日常监督作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落实,把违规违纪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防止酿成严重错误。三是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3.关于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二是对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原物价局和重点办两位同志给予批评教育。三是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18〕87号)各项规定,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事前审批环节;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把好时间关,该终止审批的按规定终止,避免造成审批过程超时;按照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单”进行材料审查,未告知的材料不收,已告知的材料必交;按照审批告知单里的审批时限进行办理,所有审批项目均需在窗口办理,未再出现体外循环的问题和容缺审批问题。

4.关于落实执法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逐步配齐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调查取证工具(摄像机、照相机、微型录音机、执法记录仪等),不断提高执法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二是物价局价格检查职能已划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举一反三,加强对粮食企业仓储、质量、流通的检查监督工作,防止发生违规情况。

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储局对2014—2017年购入的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于2019年4月重新列入固定资产账户,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粮储局并入发改局,其办公用品纳入发改局统一实行网超采购。三是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粮储局财务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

6.关于县级储备粮拍卖轮换机制不完善,决策不民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2016年5月入库的1100吨县级储备粮网上竞拍价低于粮储局议定底价,属于流拍后再定价,已由粮食购销公司作出说明,提供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有关规定。二是储备粮轮换的网上竞拍底价未建立决策问询机制问题,在2018年巡察期间进行了整改,于2018年11月建立并完善储备粮轮换网上竞拍底价决策问询制度并认真执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贯彻到位。

7.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粮食购销公司建立“三重一大”研究决策制度,其中单笔资金开支3000元以上、资产租赁经营、租金调整、维修改造项目、财产处置等一律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研究记录,建立健全记录档案,做到有据可查。二是寿宁县粮食中心储备库从2017年8月启用以来,安全制度、值班制度、考勤签到制度未落实问题,在巡察期间立即做了整改,即建立了安全制度、值班制度、考勤签到制度,职工上班实行指纹签到,兑现奖惩措施,没有再发现违规情况。三是认真贯彻《寿宁县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寿委发[2016]2号),粮食购销公司资产处置、出租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集体研究、报批、挂牌招投标程序。资产处置收入严格纳入企业收入报账。资产出租根据年租金收入规模,对于年租金收入超过5万元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公开招标。主管机关加强监督,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粮食购销公司针对职工队伍老化,缺少财务人员情况,在公司本部另配会计和出纳,统一管理基层粮站经费收支,加强票据审核审批,杜绝违规开支,同时解决了资金在不同企业间自行调剂问题,防止国有资产体外循环。五是经核查,斜滩印潭粮点出让问题,该粮点土地使用权为印潭村,粮点转让不包括土地,5000元转让费为地面建筑残值。转让前斜滩分公司有口头请示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柳应勤和粮储局局长陈峰同意,该事项未经集体研究,但陈峰同志有与班子成员进行过个别沟通。六是对印潭粮点转让程序不规范的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柳应勤给予诫勉。七是明晰粮储局与下属单位职责关系,强化主管机关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下属单位各项管理符合制度规定。

8.关于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寿宁县财政局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寿财建〔2018〕6号)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招投标程序,健全档案材料。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坚决防止决策不民主情况。三是粮食购销公司平溪分公司“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资金总额因工程实际情况变化而调整问题,己由粮食购销公司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核查说明情况属实。四是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审核把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

三、巡察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我局巡察整改小组分为三组,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形予以问责。本次整改共问责19人次,其中诫勉3人,批评教育14人,通报批评2人。

1.因存在公款购买香烟,发放慰问费、福利费依据不足,研究“三重一大”会议不够规范和没有及时说明被约谈情况等问题,2019年5月20日给予原县发改局党组成员、粮储局局长陈峰同志(已退休)诫勉。

2.因发放慰问费、福利费依据不足,购买茶叶偏多,国有资产管理不够严格,储备粮轮换机制不够完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印潭粮点转让程序不规范等问题,2019年5月20日给予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柳应勤同志诫勉。

3.因2013年频繁更换轮胎8条,2017年存在同日多次加油等问题,2019年5月20日给予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小车驾驶员缪忠明同志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多头设立银行账户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粮储局在寿宁县建行、农行、福安农发行开设5个账户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机构改革到位后,将粮储局财务并入发改局进行管理,在银行的相应账户予以撤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整改措施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我县发展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开展。

1.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力度。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落实领导班子责任,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再对照、再检查,一个不放过;整改不满意和可能反弹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运行。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并行之有效的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执行到位;对不科学、不健全、不适应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加快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3.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党风、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促进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7699;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5527699@163.com。

中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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