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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源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8-13 08:48:20  来源: 中共清源镇委员会  责任编辑:林春玲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清源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第一时间”部署行动。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立即启动整改。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组,全面负责推进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全面部署。召开涉及巡察整改工作的党政班子会议和全镇干部大会7次,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三是班子带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率先从自身找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形成浓厚的整改氛围。

(二)“第一责任”组织实施。镇党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政治责任,加速推进整改工作。一是扛责上肩。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二是立时反馈。建立“立时反馈、按周汇总”的整改工作机制,要求每位责任人及时反馈整改进度,每周汇总整改情况。三是督办跟进。镇党委书记亲自督办每项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党政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督促整改进度。

(三)“第一效率”落实整改。科学安排,把握效率,提升整改实效。一是分类整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保证整改质量。二是快速推进。列出所有整改问题的时间表,实行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最大的整改效果。三是建章立制。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凡属我镇“三重一大”事项,都在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形成共识后,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决算。凡是5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都经过镇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关于镇党委行文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行文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二是2019年4月30日组织开展党政办人员办文业务培训,规范行文流程。健全完善“经办人拟稿、分管核稿、党政办校对、领导审批”的发文管理制度。三是2019年6月17日分管领导对行文流程未认真把关的原党政办主任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县纪委扶贫督查中发现的胡友明户未进行人员增补、未将练正忠户的熊冬风清除出贫困户系统的问题,已根据政策做好未调整的原因说明;胡安树户和陈昌宗户已于2019年3月按稳定脱贫处理上报。二是统一制作帮扶手册填写模板,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2月26日召开挂钩帮扶干部培训会和全镇干部职工大会,对两本手册的填写进行重新培训。三是2019年6月17日镇党委书记对扶贫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现分管领导缪斌斌、竹坪村原包村领导谢养妹、叶洋铺村包村领导周加根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2019年6月20日由扶贫分管领导对扶贫专干林艳艳、村尾村包村领导王明斌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修改《清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并分别于2019年1月27日、3月11日和4月9日在镇党政班子会议上传达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4月30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通报县内党员干部2起“带彩打牌”典型案例,3月26日由镇纪委向各村党支部通报发生在清源镇内5起“带彩打牌”典型案例,并要求各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三是进一步督促叶洋铺村实施美丽乡村项目,该项目已于5月底完成。童洋村2017年美丽乡村项目因外界原因无法全面完成,督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结算后剩余项目资金,2019年5月29日经童洋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作为村污水管网项目的配套资金,现污水管网项目已完工。四是2019年6月18日分管领导谢养妹对“带彩打牌”整治不到位的外韦村支部书记、叶洋铺村原支部书记、竹坪村原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2019年6月24日分管领导对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叶洋铺村原村委会主任、童洋村原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撰写心得体会应付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撰写心得体会应付了事的龚荣、张光烨、张世灵等3位同志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学习。三是2019年6月17日镇党委书记对龚荣、张光烨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2019年6月17日镇组织委员对张世灵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对上级重要文件精神领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下基层活动中群众反映问题登记表》《清源乡直机关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表述错误的内容进行修改。二是2019年以来,召开1次专题研讨会、3次党政班子会议、3次镇直机关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三是实行党建工作(含镇直机关党支部有关材料)由镇直机关党支部书记和镇党委组织委员、党务副书记、镇党委书记审核机制。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清源乡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对《关于清源乡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说明》《清源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中表述不当的地方进行修改。二是严格落实“经办人拟稿、分管核稿、党政办校对、领导审批”的发文管理制度。三是县纪委于2019年3月19日对原分管领导谢养妹进行函询并予以诫勉。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材料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的党建工作总结重新撰写。二是镇直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针对材料撰写不认真等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所有党员干部严格工作纪律。三是针对2015、2016年撰写清源乡党建工作总结部分内容雷同的问题,2019年6月17日分管领导对拟稿人原组织干事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撰写不规范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重新撰写,沈维雄、叶信连对2017年度镇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重新撰写。二是建立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把关的审核机制。三是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度镇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镇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均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会议方案,制作会议流程图,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四是2019年6月17日镇党委书记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按要求撰写的镇纪委书记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2019年6月17日镇组织委员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大部分雷同的两个镇直机关党支部委员沈维雄、叶信连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滞后,多数村党支部长期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村级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与指导,2018年年底三望洋、岱阳、余山岗、韶托、外韦等5个村已完成多年未发展党员村的“整改销号”,叶洋铺、坪岩、村尾、童洋、后洋等5个2018年年底已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二是2018年10月9日召开党支部书记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进行业务指导。三是2019年6月18日镇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的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股级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王明斌任管理站站长、吴劻福提拔股级干部中程序不规范的内容进行整改。二是2019年4月23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三是认真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考察谈话材料撰写、公示、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四是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做好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5.关于村级“六大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6月28日王金龙聘期已满,不再续聘。二是组织党政班子和包村领导认真学习我县村级“六大员”调整选聘的相关文件,严格资格审查程序,规范整个选聘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村级“六大员”选聘。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无公函接待的,已要求相关单位当事人尽量补齐接待公函;对异地接待和陪餐人员超标的,2017年三项制度检查中已进行情况说明。二是2019年4月30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内容,修订《清源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关于公款购买香烟、茶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韶托村2017年8月17日已退回公款购买茶叶款3300元。二是2019年3月27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 制定《清源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于2019年6月18日镇组织委员对公款购买香烟(金额较小)的岱阳村支部书记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2019年6月24日分管领导对岱阳村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2019年6月26日对公款购买香烟(金额较大)的坪岩村原村委会主任予以立案审查;对韶托村公款购买香烟(金额较大)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

3.关于执行规范津补贴发放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清源镇已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0.3776万元(其中1名人员领取补贴时为非正式工作人员,领取加班补贴600元,为可发放补贴),韶托村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2.28万元(其中1000元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为可发放补贴)、三望洋村收回违规发放2015年村干部手机费补贴0.3万元。二是2019年6月18日镇组织委员对向村干部发放2015年手机费补贴的三望洋村支部书记黄业松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6月24日分管领导对三望洋村原村委会主任叶小祥、负责三望洋村账务的镇会代中心干部吴辉晔进行谈话并予以通报批评;对韶托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

4.关于违规购买麻将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责成岱阳村就违规购买麻将机的情况作出说明。2014年岱阳村向县民政局申请款项20万元用于建设岱阳村幸福苑,2016年该工程完工后,该项目要经县民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才能领取项目款,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幸福苑作为老人活动场所需配备棋牌桌、麻将桌、纸牌卓等基础设施,当时我们只考虑到自动麻将机方便老人,就购置了自动麻将机。二是2019年3月27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内容,健全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并予以批评教育。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退多报销差旅费用0.1261万元。二是2019年4月30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范干部报销管理制度。三是2019年6月17日分管领导对多报销差旅费的退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报销报学历教育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退违规报销学历教育学费1.696万元。二是2019年4月30日组织学习报销管理制度。三是2019年6月17日镇党委书记对未及时落实自查自纠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关于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为提振农业经济效益,切实增强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学习探索茶业、葡萄种植两大产业种植管理经验,清源镇政府多次前往凤阳镇东岭后村学习取经,并与东岭后村建立了产业发展合作意向,东岭后村无偿为清源乡各村传授了葡萄、茶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实用技术与经验。在沟通交流中凤阳东岭后村委指出该村正在筹资硬化东岭后至坦洋村道路,且缺口资金较大,要求予以支持。为帮助兄弟乡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加强葡萄、茶业种植培育技术的合作交流,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给予支持2万元,用于东岭后至坦洋公路硬化项目。二是2019年4月30日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金借贷及赞助管理办法><寿宁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寿宁县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章办事。

4.关于党纪意识淡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19年1月15日、4月30日在镇村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发生在我县的20起典型违纪案例。2019年3月26日向各村党支部通报发生在本镇内的5起“带彩打牌”典型案例、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各村党支部对2013年以来的党员违纪案例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达到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各村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村党支部对2013年以来的党员违纪案例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二是认真开展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纪委“五抓五重”相关规定的学习,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清源镇2019年党风廉政教育方案,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观看《红色通缉令》。三是分管领导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叶洋铺党支部书记、竹坪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3月27日组织村干部学习《寿宁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实施方案》(寿政办[2018]81号)、《寿宁县村级(社区)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寿政文[2018]191号)。二是对韶托村新村主入口及观音台绿化景观项目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立案审查。

3.关于大额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4月30日组织党政办分管领导及党政办人员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大额固定资产采购。二是完善网超采购制度,将标准发给各村,确保今后被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均在网超完成采购。三是2019年6月17日分管领导对大额固定资产采购不规范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期间,县委巡察一组共移送信访件3件,已经全部核实办结。针对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立案审查1人,拟立案1件,诫勉1人,通报批评13人,批评教育12人,提醒谈话13人。

立案审查1人,2019年6月26日对在2015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用公款购买香烟的坪岩村原村委会主任叶时生予以立案审查。

诫勉1人,2019年3月19日县纪委对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存在照抄照搬问题的原分管领导谢养妹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坪岩村、韶托村公款购买香烟”、“韶托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韶托村新村主入口及观音台绿化景观项目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的问责尚未落实到位。

未完成情况说明:镇纪委已对坪岩村原村委会主任叶时生予以立案审查,因审查、审理、处分决定的做出需按一定的程序进行,需一些时间。韶托村存在多个问题,需对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谈话,需一定的时间进行核实及处理。

整改措施:按程序进行谈话,抓紧时间办结。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清源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镇纪委监督责任,综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全镇各支部负责人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夯实筑牢根基。

(二)继续深入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镇党委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整改到位。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巡察成果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306366;通讯地址:福建省寿宁县清源镇姜厝街57号,邮政编码:355507;电子邮箱:snxqyz@163.com。

                     中共清源镇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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