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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公布第二批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2019-12-19 16:48:15  来源: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林春玲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寿宁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11个县直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现将第二批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 排查我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2845人全部纳入低保。对我县低保对象全面核查,清退不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215人。积极推行乡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养老模式,将托溪乡敬老院作为试点,已13人入住,同步提升托溪、芹洋、竹管垅、鳌阳等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进一步配齐配全管理、护理人员。

(二)着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主体134家次、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50家次、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20余家次、农贸市场13家次、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275家次,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约谈相关食品安全负责人11人次,撤换学校食堂无资质食品原料供应商1个。全面推行“你点我检”活动,抽检各类食品331批次,立案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88.44万元,移送司法案件2起;销毁无供货票据和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及制品近1吨、问题豆奶2700余瓶、茶叶300公斤、白砂糖250公斤、标签标识不规范的茶叶包装箱60余个、“3.15晚会”曝光辣条17.5公斤、织纹螺1.5公斤;查封小作坊和小餐饮店各一家;曝光扁肉非法添加膨松剂案件一起;同时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监督举报机制、食品安全负责人约谈机制和网络餐饮监管机制等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着力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通过摸排、联合督查的方式,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7家,其中个体工商户4家,公司3家,督促7家机构按规定限期办理备案、上墙公示规定事项。目前,7家中介机构均已办理了备案,取得备案证明,并将相关规定事项均上墙公示。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7家单位召开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督查中未发现重点整治内容问题。

(四)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经济负担较重问题。着力提高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水平,严格落实调整后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扎实做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政策衔接。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计享受医疗叠加保险26851人次,实际发生医疗总费用4362.04万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各项保障合计报销3791.45万元,报销比例86.92%,县级兜底支付324.68万元,报销比例94.36%,宁德市外就医患者年底手工报销后,比例将达到96%,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得以大幅减轻。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配合省、市医保局检查组共检查7家定点医疗机构,查处疑似违规金额共计76.5万元,追回医保基金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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