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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01-03 08:54:55  来源: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  责任编辑:林春玲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寿宁县房管所原所长姜祖长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问题。2013年6、7月期间,时任寿宁县房管所所长姜祖长违规接受管理与服务对象寿宁某房地产公司的安排,携妻子前往浙江诸暨参观游览,其夫妇二人在浙江诸暨旅游期间的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该公司支付。同时,姜祖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姜祖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寿宁县鳌阳镇蟾溪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叶竹春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1月期间,时任蟾溪社区党支部书记叶竹春违规向参加蟾溪社区党员大会的党员发放误工补贴共计28440元。同时,叶竹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叶竹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元旦、春节是深化作风建设、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节点。做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小康、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在纠治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上持续发力,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集中学习、约谈提醒、提出建议等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落细落实监督职责,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等突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腐败”问题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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