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新闻网讯 张亮 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有效预防和避免滥伐林木、森林火灾等破坏林木的违法行为发生,1月16日上午,森林公安联合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开展“安全过大年”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以陆某某滥伐林木案件为实例,深入研究和分析发生滥伐林木、森林火灾等破坏林木行为发生的主观客因素:一是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超期限采伐、超审批范围和数量采伐、采伐树种不符合审批要求。二是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在落后的祭奠方式(墓地焚烧纸钱)、节庆违规燃放鞭炮、农事焚烧缺乏防范措施。三是行为人对自身的行为缺乏认识,错过最佳补救时间。 宣传活动不仅向森林公安及乡镇发出检察建议书而且采取检察官说法、村委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