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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环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2-01 15:32:41  来源: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林春玲  


      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各地感染人数持续增加。面对疫情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力量联防联控,八方资源紧急支援,相关部门全力以赴,正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落实“内防扩散”措施,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全县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做到“四落实”:

一、落实禁令规定。不得采购、宰杀、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含养殖产品)作为食材原料,不承办任何形式的集体聚餐活动和承接聚会用餐活动(暂停举办2桌以上的宴席、含农村家宴,每桌不超过12人)、不采购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和来源不明畜禽肉产品。

二、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采购、加工、贮存食品,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食品的清洗、切配、烹饪加工、餐饮具清洗和供餐等制作环节安全。烹制禽肉类食材应保证烧熟煮透,加工制作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酱卤熟食等冷食销售店(摊点)最好做到“凉菜热供”,加热至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积极配合政府及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感染风险。

三、落实晨检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穿着整洁工作服、戴好口罩上岗;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安排专人每天对工作人员上岗前测量体温一次,不得安排发热、感冒、咳嗽等体征状态和未满14天医学观察期的从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上岗工作。

四、落实消毒责任。加强供餐各环节消毒工作,定期对经营场所、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增加对卫生间、门把手、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消毒清扫频次;落实场所通风等卫生防范措施,保持就餐场所室内空气流通。具体方法:定时开窗通风,地面用84消毒液消毒,选择1:200或1:500稀释后用拖把拖地;台面、砧板用75%的酒精喷洒消毒,人员洗手后用75%的酒精擦拭手部消毒;所有餐饮具、工用具用电子消毒柜消毒20分钟以上,确保餐用具消毒后使用;抹布可洗净后进蒸箱蒸15分钟以上。

企事业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者,还需做到“三尽量”:尽量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尽量放宽用餐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员工用餐。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及代理商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还需做到“三到位”:送餐人员培训管理到位,每日对送餐人员进行晨检(含体温检测)工作,戴好口罩送餐,发现咳嗽、发热、感冒等症状的,不得安排送餐并及时送医就诊;食品安全全程保障到位,每份外卖食品都要用上“食安锁”或“食品安全封签”,使用安全、无害的容器配送食品,保持容器清洁并及时清洗消毒;配送保温箱保洁消毒到位,外送餐食的保温箱、食品配送车车厢要每天清洁消毒。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多一份用心和责任就会少一份隐患和风险,敬请全县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投诉举报热线:12315。

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采取不定期抽查,违反本公告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本通告自2020年1月3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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