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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分局查获20多斤野生动物制品
2020-02-06 12:33:12 张文华 肖伟鑫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寿宁新闻网讯 张文华 肖伟鑫连日来,寿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分别查获野生动物捕获工具及野生动物制品。

原来,2月3日,经举报,通过前期侦察,在清源镇童洋村际头仔窝藏点,寿宁县森林公安分局当场查获铁制兽夹7个、钢丝绳套2个,以及大量触发式定位报警器,违法行为人王某永供述于2019年7月至11月期间,有到山上布置兽夹绳套陷阱捕获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在初步查清其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目前该案件已立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2月4日,寿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和寿宁县林业局执法队,在寿宁县大安乡村头山边村一农家乐查获违法嫌疑人金某星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制品,当场查获“野猪肉”9.1公斤,“麂肉”3.2公斤,“石蛙”0.9公斤。经侦查教育后,违法行为人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森林公安局将对其非法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行为作出没收野生动物冻品的行为(没收的野生动物冻品已做无害化处理),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野生动物价值5倍的罚款,共计6900元(顶格处罚)。

据了解,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大年初一至初十(1月25日至2月3日),寿宁公安局森林分局全体民警为响应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精神,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将禁止交易、运输、屠宰、猎捕野生动物作为预防新冠肺炎传播做为现阶段最主要工作任务来抓,并积极联合县林业局野动站、市场监督局、物价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农贸市场、屠宰场、酒楼、农家乐、车站、超市等场所开展检查,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通过广泛宣传,获取举报线索1条,在巡逻检查过程中发现线索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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