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统筹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全面打通省内交通物流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决定从2020年2月17日起逐步恢复我县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 1.省际客运班线 按照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逐步有序恢复。 2.市际客运班线 寿宁至福州班线恢复运行,2月17日投入1辆运力,日发1班(含往返);2月18日起,由运输企业视客流情况调增,同时安排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备用,直至全部恢复市际其它线路。 3.县际客运班线 寿宁至宁德、寿宁至湾坞火车站、寿宁至福安、寿宁至霞浦、寿宁至屏南班线恢复运行,2月17日每条班线投入1辆运力,日发1班(含往返);2月18日起,由运输企业视客流情况调增,同时安排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备用,直至全部恢复县际其它线路。 二、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1.严格执行实名制售票、检票、乘车制度;客运班车线路采用“点对点”运行,中途不允许上下乘客;客运班车一律进站统一发班,严禁站外上、下客,所有客运车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 2.所有运输工具和站场必须消毒,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凡未做好防疫措施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投入运营。 3.严格执行卫生检疫,所有一线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同时引导乘客佩戴口罩,接受查验和体温测量;未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得乘车,对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结膜炎等身体异常的人员,不得乘车,并立即按有关规定流程处置。 4.所有乘客上车前必须遵守疫情管控规定,接受管理人员防疫管理,填写《乘客健康登记卡》,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为保障运输安全,乘客不得携带或托运含酒精的洗手液、消毒剂及其它危险品上车。 特此通告。
附件:乘客健康登记卡
2020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