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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5-20 10:40:53  来源:寿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

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说立行,不折不扣,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切实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长、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时有序推进,巡察整改问题得到有效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目标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为明确整改责任,保证整改实效,逐一列出整改清单,向整改责任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针对整改过程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使县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5份规范性文件所出现的对规范性文件审查不规范、审核不认真等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并通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按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三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使备案审查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2019年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未发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未存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情况,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2. 关于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跟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民侨台委、教科委对审议意见的办理跟踪落实不到位情况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县人大人事代表室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所收到的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代表建议办理跟踪落实不到位作出说明。三是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代表意见建议进行逐件登记、分类,明确办理方式、承办单位和承办责任人,并确定了1件议案和其中6件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督办重点建议提交主任会议研究。同时,规范了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程序,保证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四是对代表意见建议建立了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确保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到实处。2019年11月14日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3.关于信访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人大信访室重新撰写了2018年信访工作总结,并对2018年人大信访室对信访件的办理流程不够规范,未当面送达,大部分为邮寄件,签收人未签字,办理单位也未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等相关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人大信访工作。三是完善了信访办理流程,规范精准交办,转办过程要求办理单位签收信访件或回执,确保转交到位,办理到位。2019年,接待群众来访53批79人次,共受理群众来信45件,并及时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办结率100%。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学习教育不认真、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人大实际,以支部为单位,通过每周开展集中学习,通过专题讨论,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谈体会,谈认识,谈不足,并按要求撰写专题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使全体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已对存在抄袭文章的7名党员予以批评教育,并重新撰写了相关学习心得体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和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存档,对党支部会议雷同照片进行更换。三是2019年10月28日,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当事人对收集党建工作资料不规范情况进行了严肃的自我批评。

2.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10月21日的支委会记录进行了更正,并将修改记录稿附在原记录之后。二是7名党员对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出现的不当表述进行了更正,3名党员按县委组织部文件规定的四个方面重新撰写了发言材料,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对撰写“2016年度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不认真的8名党员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6年1月以来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重新核算,对未足额缴纳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的进行了补缴,共计补缴党费7372元。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缴纳2019年以来的党费。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每月定期组织党费收缴,全体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季度在公开栏上公开党员党费收缴情况。

4.关于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自然减员和干部交流等方式,逐渐消除超编现象,截止2019年10月份,县人大机关已退休5人,交流到外单位2人。二是及时向组织部门和县编委办提供县人大机关人员编制信息,避免因干部调整造成超编情况出现。

5.关于县人大代表结构优化比例把关不到位,县人大代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人大人事代表室对本届县人大代表结构优化比例把关指导不够到位,部分选区对代表结构构成比例重视不够,分配不够科学,造成妇女代表、农民代表比例偏低等问题作出了情况说明。二是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换届工作的全程指导,严格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三是对全县26个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2019年8月17-23日,组织县人大代表60人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履职培训,增强代表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代表整体素质。四是加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县人大代表联系,准确掌握代表动态。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发文不认真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寿宁县人大办党支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关于开展“七一”纪念活动的会议纪要》两份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在2019年10月28日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关工作人员对拟文不认真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三是办公室增加了文件印制后的审核把关环节,规范文件发文管理。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①接待未附公函或有效证明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5日已补齐2018年10月19日接待省人大代表考察三峰公园的证明。二是对2016年11月29日接待福州商会客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接待支出1512元予以清退。三是2019年11月22日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4名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②陪餐人数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1月22日已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③多餐接待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1月4日已对2017年4月18日的第二餐接待费用878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11月22日已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④违规接待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18年列支接待费的住宿费用进行全面梳理,补齐接待审批单、公函,对接待柘荣籍市人大代表视察住宿无公函问题,经人事代表室对接联系,受接待方已经提供公函,并附上市人大印发的有关市人大代表异地视察的文件,完善了接待手续。二是于2019年9月20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对无公函或无其他有效证明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2019年11月22日已对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公务用车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7日、9月25日,当事人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维修未审批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加强学习财务报销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制度,公务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公车平台统一安排。

4.关于报销票据封面和发票内容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8日,当事人对报销票据封面和发票内容不符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销的予以清退,2020年1月10日共计清退1470元。三是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四是2020年3月3日对涉及报销票据封面与发票内容不符问题的主要责任人农经委原主任张恒茂予以诫勉。

5.关于娱乐场所消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20日对涉及娱乐场所消费问题的人大内司委主任吴健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对2013年7月22日在寿宁县世纪娱乐城消费的448元、2013年8月9日在寿宁县廊桥音乐会所消费的1054元予以清退,2019年9月30日已清退到位,共收回违规报销的经费1502元。三是加强教育管理,2019年6月21日组织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9年7月21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调要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纪律底线,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7年6月30日“七一”党员活动现金表彰3人的2400元和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两名事业编制人员领取的电话费补贴4800元予以清退;2019年12月20日已收回2017年“七一”党员活动现金表彰3人的2400元;2019年11月20日已收回两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电话费补贴4800元。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7.关于违规报销干部在职学历教育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4年9月16日报销的1名干部专升本费用1610元予以清退,2019年11月6日已收回1名干部报销的专升本费用1610元。二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规范报销程序,严格财务审核把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8.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22日已对现金发放福利问题负有责任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会原主席胡木春予以诫勉谈话,对未按规定收缴工会会费的1名当事人予以提醒谈话。二是对2015年2月11日迎新春茶话费给单位干部职工家属34人发放现金6800元予以清退,2019年9月27日已收回现金6800元。三是规范工会会员费收缴,对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工会会员费收缴情况进行回头看,足额足月补齐工会会员费,2019年9月27日共补缴6030元,并附补缴清单复印件,补缴情况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费收缴,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工会会员费收缴有关规定执行,按月定期足额收缴工会会员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22日对2016年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存在摘抄网络文章的8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在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县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相关当事人对相关问题作了深刻检讨。二是重新撰写心得体会,2016年撰写《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存在摘抄网络文章的8位当事人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精神,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带头与委室干部普遍开展1轮以上的谈心交心及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开好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并督促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对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四是开展廉政教育,加强人大机关全体党员的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增强其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2013年7月-2016年6月期间未列入的固定资产,列入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二是已经重新造册登记固定资产,编制固定资产清单。三是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备案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无预算支付补助款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9月18日,经办人员对涉及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已要求天池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县人大办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笔补助款共计21.1万元予以清退,2020年3月30日已清退1.8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予以清退到位。三是2019年10月31日,修订完善《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冲销应收账款不符合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于2019年9月6日组织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党组)会议,对“冲销应收账款不符合程序”的巡察反馈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办公室和相关委室配合纪检组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的该两笔购车款问题进行认真核查,2019年9月30日,相关人员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及时向原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县法院、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核查,于2019年9月16日组织相关人员赴厦门有关单位了解情况并开展相关款项的追讨。通过多方努力,目前已追回2010年的购车款35万元,剩余1993年支付的13万元购车款尚未追回,将继续督促原经办人员进行追讨,并向县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侦查。

4.关于制定制度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0月31日重新修订完善《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考勤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机关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

5.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16日、9月17日,涉及白条入账、大额工程款现金支付等问题相关人员作出了书面检讨。2013年12月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用纸4344元,因人大会议用纸量大,直接从福安鼎信纸张批发公司购买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用纸(A4、A3复印纸和大会选票专用纸),当时批发部没有提供正式发票,因此用领款凭证入账;2016年1月因第十七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签到需要,请木工师傅根据现场尺寸制作两张大会签到桌,同时一并请木工师傅将县人大机关六层党务公开栏的各种奖牌整理规范并安装好,共计安装费1830元,因木工临时雇用,没有提供正式发票,因此用领款凭证入账;2016年12月26日租车费2250元:当时人大机关专用公务用车仅有3部(其中闽J50049号临近报废使用年限),因公车调剂使用不足,由办公室联系租借外部车辆用于公务出行。二是修订完善了《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报销程序,严格审批把关,杜绝白条入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三是于2019年11月22日,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四是于2019年9月19日,收回差旅费支出不规范三笔费用共计857元。五是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加强财务报销的审核把关,严格控制现金数额,杜绝违规现象发生。2020年1月21日对造成库存现金过大现象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六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闽工〔2018〕158号)相关规定,杜绝现金赤字。

6.关于违规支付“两险一金”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9月16日已书面通知原5名临时人员对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共计110435.4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9月10日,对2018年6月辞退的4名临时驾驶员及留用的1名临时打字员进行约谈,要求当事人及时将相关款项进行清退。2019年10月收回原5名临时人员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共计21321元,剩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还清。三是规范“两险一金”的缴纳支付方式,本单位临时人员的“两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按期缴纳。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对原审批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无预算支付补助款问题。人大办公室于2015年8月12日支付给天池生态农业开发项目1.8万元;2016年6月21日支付给天池生态农业开发项目2.3万元;2016年10月11日拨付给清源乡政府支持阳尾农场(天池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万元;2017年9月13日拨付给清源乡政府12万元支持天池生态农业开发项目,四笔共计21.1万元。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19年9月18日,经办人员对涉及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附上相关材料。二是要求天池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县人大办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笔补助款共计21.1万元全额退回县人大机关,2020年3月30日已清退1.8万元,剩余款项将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予以清退到位。三是2019年10月31日,修订完善《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四是2020年1月21日对当事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要求天池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县人大办公室2015年至2017年支付的4笔补助款共计21.1万元全额退回县人大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2.关于冲销应收账款不符合程序的问题。人大机关于1993年支付购车款13万元至今未追回,2015年7月16日,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议定直接冲销应收账款13万元。冲销应收账款时,未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三十九条1213预付账款科目中第五点:“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的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于2019年9月6日组织召开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主任(党组)会议,对“冲销应收账款不符合程序”的巡察反馈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办公室和相关委室配合纪检组对该笔购车款问题进行认真核查,2019年9月30日,相关人员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及时向原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到县法院进行核查,经核实,该购车款当时有向县法院起诉,但未判决,其起诉文书档案县法院已查阅不到。

整改措施:对1993年支付的13万元购车款继续核查追讨,并向县公安部门申请立案侦查。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3.关于违规支付“两险一金”的问题。人大机关临时人员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支付,如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支出5名临时人员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共计110435.4元。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2019年9月16日已书面通知原5名临时人员对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共计110435.4元予以清退。二是2019年9月10日,对已于2018年6月辞退的4名临时驾驶员及留用的1名临时打字员进行约谈,要求当事人及时将相关款项进行清退,2019年10月收回原5名临时人员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共计21321元,剩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还清。三是规范“两险一金”的缴纳支付方式,本单位临时人员的“两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按期缴纳。四是2020年1月21日已对原审批人予以通报批评。

整改措施:与原5名临时人员签订分期退款协议,对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医保、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清退情况进行密切跟踪,确保2020年12月30日前分期清退到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县人大机关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增强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到思想上更加清醒、政治上更加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开好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听党指挥,为党尽责,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投身到寿宁加快发展落实赶超之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加强巩固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常抓不懈,确保整改成效巩固。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完善人大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管理,抱着“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度,坚持以问题导向抓整改,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坚决反对“四风”和铺张浪费,规范公务接待,严控经费支出,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工作作风,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到实处。

(三)筑牢纪律防线,从严从实把牢纪律规矩。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贯穿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职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自觉把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与工作岗位职责结合起来,让整改成效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四)强化制度建设,立足长远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围绕县人大机关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倒查制度缺陷和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思路,结合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人大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人大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寿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选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建立和严格执行,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142;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寿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xrd2016@163.com。

 
寿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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