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意识和人民防空观念,检验寿宁县城区防空警报的可靠性,确保战时防空和平时抢险救灾的组织指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县政府决定,2020年7月13日组织寿宁县城区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时间为7月13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第一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第一周期,时间3分钟;第二次为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第三次为解除警报:连续3分钟。每次警报间隔时间2分钟。届时请全体市民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并注意对三种防空警报的识别。 特此通告 寿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