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寿宁新闻网 > 民生社会 > 
寿宁县政协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7-08 16:48:34  来源:​寿宁县政协办公室  责任编辑:黄蕊云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8月26日至9月2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我们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委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县纪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巡察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三)明确目标责任。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努力使县政协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的问题。

(1)存在只传达会议精神,未研究部署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推进政协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二是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每次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会议精神,均结合政协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意见,并落实到位。

(2)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全体党员党性教育,将党规党纪等应知应会知识列入2020年机关支部学习计划。二是2020年3月19日组织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场次。

(3)撰写心得体会存在应付心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13日对抄袭网络文章的4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其中1名于2019年12月退休。二是3名当事人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2篇和发言材料1篇,其中1名当事人已于2019年12月退休。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学习纪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党员干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有所悟,学有所用。

2.关于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深入基层听取群众呼声、反映社情民意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2020年工作计划,常委会协商、主席会议协商、专委会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项、民主监督等、重点课题调研等22项工作,均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民生问题,如“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推进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关于城乡一体化供水问题”等调研课题,做到了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倾听呼声,了解民意。二是各委室结合专委职能,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按照时间节点,正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2)未按要求开展相关活动与学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2020年寿宁县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方案》要求,坚持规矩教育常抓,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系列采访实录,《新时代面对面》等重要书刊。

3.关于履职尽责质效有待提升方面的问题。

(1)对提案内容把关不严、一案重提、未及时督促提案办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与委员的沟通,督促相关提案承办单位,加强对提案的办理,创造条件加以解决,暂时未能解决的要与委员说明原因,待条件成熟时再提出提案或以大会发言、分组讨论建议等方式提出。二是2019年提案经审查立案71件,交给26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办理,办复率100%,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件,占26.8%,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9件,占69%,因条件限制暂时未能解决的3件,占4.2%,收回《寿宁县政协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71份,反馈率100%,满意率85.9%,基本满意率14.1%。

(2)对提案的答复函没有严格把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17年开始提案委已加强提案的答复函管理和规范,对复函格式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加强提案整体水平,提案委工作人员已组织业务学习,提高指导水平。

4.关于开展对口协商主动性、实效性有所欠缺方面的问题。

(1)未按要求开展对口协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度各专委会已开展对口协商7次,全部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二是根据《政协寿宁县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计划》(寿委办〔2020〕6号)文件要求,2020年安排专委会对口协商5次,分别与县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民政局、住建局进行对口协商。

(2)对口协商成果转化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度县政协经资委、教科委、提案委、民宗委、社法委分别与县财政局、税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对口协商。二是提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我县旅游规划、严格执行失地保障标准、做好寺庙建设专项规划、建立少数民族村项目库、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加强重点区域管控”等意见建议,相关部门认真采纳委员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改进,促进成果转化。

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撰写《2017年政协办党支部工作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二是2018年以后,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意识形态年终考评工作。

6.关于个别党员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该党员2015年3月退休后,既未参加组织活动,又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履行党员义务自觉缴纳党费,2016年3月7日经政协机关党支部初步研究后,请示党群机关党委,报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组织部意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参观南阳含溪革命纪念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7.关于机关公文管理有待提升,公文行文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13日对拟文不认真问题的2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对文件审核把关,规范机关发文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机关收发文。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待夯实的问题。

(1)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2018年以后各委室均有结合各委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8、2019、2020年均有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把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方案中。

(2)内页资料存在应付检查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对照县委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对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页资料进行回头看。二是按照考核要求重新梳理目录,狠抓部署落实,做好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工作。

(3)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参观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廉政意识教育,加深规矩意识。二是2019年度开展主席与班子成员,副主席与委室负责人,委室负责人与所属工作人员,支部书记与支委成员,支委与普通党员的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排查分析廉政风险点,普遍开展廉政谈话。

(4)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工作,配齐办公设备,主动加强沟通衔接,支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共同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二是听取并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和建议,凡是机关的会议均列席参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

(5)内页资料保管不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5-2016年度内业资料保管的经办人和分管已调离本单位,2017年以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材料的管理归档,均装订成册。

2.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实的问题。

(1)形式主义之风仍未消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责令相关责任人在会上作出深刻自我检讨。二是2020年3月31日召开2020年第一季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各委室均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发言和分析。

(2)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工作未全面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要求,2020年1月2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新签署“严禁‘带彩打牌’承诺书”28份,不漏一人。二是加强纪律教育,认识“带彩打牌”的危害性,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形成机关良好工作氛围。三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寿宁县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喜庆的报批和报备工作。

(3)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超标准购置的3条办公椅子调整到会议室使用。二是2020年3月13日对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的3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其中1名于2018年10月退休。三是规范机关采购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寿财资〔2017〕22号文件规定。四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已在2020年3月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自我检讨。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接待县外客人、外地委员回政协办事和政协挂钩村干部等3次接待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二是2020年3月3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对无公函或无其他有效证明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4.关于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13日对公车使用不规范的3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其中1名当事人于2018年3月调离本单位。二是严格报销票据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制度,用车人申请,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提交县公车平台统一审批安排。

5.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2月24日收回违规报销的5770元培训费,巡察后开展自查,再收回违规报销培训费3584元。二是2020年3月13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2名当事人予以提醒谈话,对多次违规报销的工勤人员周鹏予以诫勉。三是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手续的若干规定》,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6.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15年开始店面租金均按照规定上缴县财政专户。二是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原则上对1000元以上均要转账支付。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坚决执行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020年1月13日责成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并于2020年3月13日对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原财务人员予以提醒谈话,对出纳予以批评教育。四是加强经费管理。2016年9月政协支持凤阳镇锣鼓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赞助的5万元,该镇党委于2017年6月30日将此笔资金拨出,目前该道路拓宽硬化工程已完工。2020年3月24日对2017年3月支持安监局经费5万元的无预算款项已追回。

7.关于财务报销把关不严格,附件不规范的问题。

(1)会议费报销附件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017年12月和2019年4月两次会议的相关材料。二是2020年3月13日对会议材料报销附件不全的2名当事人予以提醒谈话。

(2)租车报销未附租车协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018年6月报销“有效解决‘看病难’问题调研”“加强小区物业管理课题调研”租车费共计11700元的租车协议。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用车人根据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确认后向公务用车平台提交用车申请,公务用车平台审批后派车。三是公务用车原则上均由公务用车平台派车,根据实际需要,在用车前必须签订租车协议。

(3)出差没有审批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13日已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严格把关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下乡的审批和报销程序,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4)扶贫慰问报账手续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2月列支扶贫入户慰问品2322元,共计43瓶食用油,已补齐领取食用油人员花名册和相关照片材料,2019年县政协机关共有挂钩帮扶干部17人挂钩39户,慰问每户食用油1瓶,共39瓶,剩余4瓶慰问茗溪敬老院老人。二是加强财务审核把关,对手续不全的不予入账报销。

8.关于支付临时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该临时工2012年开始在政协担任驾驶员,县政协机关支付其2014—2015年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共计5013.96元。经查社保系统,2013年1—7月未为其办理社保,目前无法补交,按照2019年标准一年需补交8万,经过协商,应为其缴纳的社保费与支付其的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互相抵扣,不补不退。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计划、总结不严谨,理论学习没有与时俱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政协实际,积极谋划,制定了2020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和支部学习计划,正有序抓好落实,并重新撰写2017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性观念有待加强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完成2019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支部书记对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2)未按规定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月13日组织普通党员对2016年度政协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重新撰写。二是责成个别党员按照寿委组通〔2018〕8号文件要求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重新撰写。三是2020年1月13日对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材料进行“回头看”,对照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3)未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或相关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普遍开展谈心谈话,2019年已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二是指定专人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并及时收集和归档。

(4)组织生活会无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开展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由专人记录,如实记录会议过程。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程序。二是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直面主题,批评不遮遮掩掩,不以工作问题代替批评问题,批评起到红脸出汗的目的。三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6)“复制式”民主评议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相关责任人已调离本单位。二是2019年已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优秀7人,合格18人,根据党员实际情况表现给予评定。

3.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偏松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定期举行上党课,2019年度已开支委会13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2次。二是严格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指导手册》,指定支部组织委员规范做好相关记录和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存档。三是严格执行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2020年3月13日对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的2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其中1名已于2019年1月退休。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存在“纸上整改”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3月31日召开政协机关2020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机关副科以上干部均撰写心得体会。

(2)未建立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建立县委巡察反馈整改台账和对省市有反馈给各单位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整改台账。

(3)没有健全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加强各委室廉政风险点的自我排查。

(4)整改细化方案持续推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省委巡视寿宁期间,政协办公室每周均有制定周工作安排报县委备案,因材料未及时归档,导致周工作安排报县委备案相关材料缺失。二是巡察整改期间要求做好办公室相关文件材料的归档,强化经办人的工作责任意识。

2.关于整改没有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查阅2014年至2016年财务帐本,对事业单位干部发放电话补贴是发放从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4800元,2017年10月收回600元,巡察整改期间再收回4200元。二是2019年12月24日收回2017年1月报销在职教育学费问题2800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强化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抓手,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使业务工作与党务工作相互促进。

(二)要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学习安排、机关党建、对口协商、廉政风险、财务审核、业务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巩固提升。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抓好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提升抓队伍建设的能力。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执纪作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尽量抓早抓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协机关干部队伍。

(四)要构建长效机制。把抓好整改落实和健全制度紧密结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坚持标本兼治。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考勤管理、效能建设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持续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170;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寿宁县政协办公室,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zxb170@163.com。


寿宁县政协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法律顾问
  •  闽公网安备35092402000115号
  • 闽ICP备19019730号-1
  • 国际联网备案号20131206
  • 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主管 寿宁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胜利街128号
  • 邮编:355500 联系电话:0593-2171986   E- mail:lqzx6789@qq.com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3-2171986   举报邮箱:lqzx6789@qq.com
  • 寿宁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