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发布公告如下: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目前已初步完成市场化改革转型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作。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特此公告。
寿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