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托溪乡政府食安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全乡经营中的餐饮、商超、副食品店开展了防疫宣传及食品安全日常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对每日所进食品要查验及索证索票,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五证”齐全(食品追溯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环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消毒证明)方可采购使用;明令禁止各餐饮单位、商超、副食品店不得经营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生食类食品。 为了日常更有效的防控疫情,要求经营单位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落实每日动态登记制度;场所环境卫生保持整洁,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每日消毒及记录;商店入口处、收银台设置“一米线”,引导消费者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进店体温测量登记。还为他们发放了免费核酸检测劵,使所有餐饮从业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