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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寿宁人,您有一份春节食品安全温馨提示,请查收!
2021-02-11 09:29:29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对广大消费者的提示:

2021年春节仍在疫情防控期间,禁食野生动物,节约粮食,在聚餐过程中记得使用公勺公筷

消费者在饮食安全上注意做到“六要”:

一要保持清洁。注意勤洗手,保持餐具、厨具和厨房环境清洁。

二要生熟分开。食物、加工食物的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要煮熟烧透。肉、禽、蛋、海产品等食物,要煮熟烧透,尽量少吃、不吃生冷食品。

四要科学保存食物。熟食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室温或冷藏放置的熟食,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五要食物原料可靠。从正规渠道购买新鲜的蔬菜水果,无霉变的主粮、豆类和花生等。

六要慎选网络外卖。选择网络3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选择近距离、熟悉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餐食运送时间;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及食品质量;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春节期间难免人流物流大,疫情传播风险也随之提高,为避免感染新冠病毒,应尽量做到“三不要”:

一是尽量不要流动。建议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如果必须出行的,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在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尽量不要以接触方式购置年货。建议多采用线上、扫码支付等非接触购物和支付方式。如到商场或超市采购,应佩戴口罩。

三是尽量不要外出聚餐。提倡在家吃饭,避免在外聚餐,家庭聚餐应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需在外就餐的,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级良好及以上的“笑脸”餐厅就餐;尽量减少外出,外出回家后及时更换衣服、洗手;保持居家清洁卫生,室内经常通风换气。

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提示:

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自觉做到不售卖野生动物设置公勺公筷,在餐厅显眼位置对文明餐桌进行宣传,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到“五要三不要”。

一要诚信合规经营。餐饮服务单位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措施,引导入店消费者扫码(八闽健康码或国家防疫码),加强食品自查自纠,确保食品安全。

二要加强原料管控。要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原料,落实好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进口冷链食品要全检测、全消毒、全追溯,查验“四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检验检疫证明、追溯凭证);采购省外入闽冷链食品要集中监管、检测、消毒,实行全流程闭环管控;对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等食品原料要严格控制仓储条件和使用期限。

三要规范加工操作。接触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严格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烹饪过程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须达到70℃以上;冷食等专间严格落实“五专”管理(专人、专间、专用消毒设施、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加强员工个人卫生管理,落实晨检工作,严防带病上岗,按规定规范佩戴口罩。

四要管好安全生产。餐饮服务单位要注意燃气使用安全,不用非法瓶装燃气、醇基燃料等,不随意排放油烟,与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建立餐厨垃圾台账;要倡导消费者不使用或少用一次性餐具;使用木炭、燃气的火锅店、烧烤店等要注意加强经营场所通风,防范一氧化碳中毒。

五要妥善应急处置。要制定具体可行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消费者反映或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诚恳、积极、及时、妥善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将患者送医救治,封存相关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等,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单位还应当做到“三不要”:

一是不要超负荷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根据自身加工能力确定供应食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接待顾客的数量,量力而行接待。

二是不要加工制作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三是不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手续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不要采购、使用河豚鱼、织纹螺、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亚硝酸盐等高风险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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