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寿宁县公证处为寿宁县医院、寿宁县中医院与7位医学类本科新生及其家长办理医学类专业定向培养本科生服务合同书公证,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寿宁县医院、寿宁县中医院和学生及家长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公证员对双方的主体资格、权利义务、签署合同的意愿等进行审查后受理了公证申请,及时办理了公证手续。本次公证法律服务过程中,公证处事前与寿宁县总医院工作人员做好沟通,预约好具体办理时间;事中做好接待准备,并为外地学生及家长优先办理公证手续。据了解,医院方协同市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规定向学生提供本科生学费、住宿费和6000元/人/年的生活费;学生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内容,以达到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质卫生技术人才。 近3年来,寿宁县公证处共办理39 件医学专业定向培养服务合同书公证,为发展壮大寿宁县医疗人才队伍做出应有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