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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朋友圈集赞未兑现,商家被处罚!
2022-10-28 16:40:10 雷玲君 来源:寿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春玲  

2022年7月5日, 寿宁县市场监管局局在全国12315平台收到一位消费者的举报:寿宁县鳌阳镇一餐饮店发布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让消费者集赞发朋友圈,今天过去兑奖,商家说活动结束了,宣传上活动时间是8号,商家4号活动就结束。

接到该举报后,寿宁县市场监管局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此立即展开调查,经查:2022年7月1日商家在朋友圈发布了相关宣传,7月1日到3日商家均有给集赞的顾客兑换食品,但由于商家一开始低估了朋友圈的宣传影响力,且在发布宣传时未写明每个微信号限领及兑换的商品数量有限的说明,因此在活动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多次兑换,且兑换商品也在7月3日兑换完毕,没有库存,所以商家在7月3日晚11:30就在朋友圈发布集赞兑换活动结束的通知,与宣传活动时间不符,后续未按宣传给集赞顾客兑换食品。商家的宣传文案和宣传小视频委托寿宁县鳌阳镇某广告工作室制作,制作费用30元。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与给予从轻处罚的意见,责令商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罚人民币100元整。

寿宁县市场监管局12315台在此提醒:参加此类活动应留意商家是否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兑奖方式;对含糊不清的内容应联系商家核实;不要盲目跟风参与,避免浪费时间,掉入商家的“宣传陷阱”。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在微信平台发布的点赞活动视为“邀约”,微信用户转发广告并集满“赞”就属“承诺”,至此可视为双方形成了合同。商家不兑现承诺系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在集满赞后可通过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如果遇到不兑现礼品等争议纠纷时,消费者可拨打电话12315投诉举报或登入全国12315平台(互联网、APP、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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