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在全国范围内)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炒股、买房、出境;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职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只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才能早日开启新的生活 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寿宁法院现发布第一批29人的敦促履行通知公告,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从而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同时欢迎对寿宁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温馨提示:本次公布的名单仅代表其截止到2022年11月23日仍未履行义务,对于已发送的内容,微信不提供修改功能,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将会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