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5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宁政办〔2023〕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宁德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成员单位职责。 《通知》明确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35个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兼任。 《通知》还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民政局、编办等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负责协调相关名录事宜;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负责协调相关行业普查工作;政法委、财政局、宁德调查队、军融办、海关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和普查方案统一要求,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