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3年6月26日起,对全县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乡村振兴设施农业专项补助资金涉及的有关县直单位、乡镇开展专项巡察,巡察时间20天左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将紧扣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单位的职能责任,重点对乡村振兴重点村项目建设的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为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领域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在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巡察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实绩突出村 联系电话:1885932886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21号邮箱 联系信箱设在寿宁县胜利街62号寿宁宾馆门口 县委第二巡察组 被巡察单位:巡察县乡村振兴局、林业局、茶产业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18859328862,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福建省寿宁县A022号邮箱 联系信箱设在寿宁县胜利街62号寿宁宾馆门口 2023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