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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争先争效丨寿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2023-08-30 18:35:00  来源:寿宁法院  责任编辑:  


   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2023年8月21日-25日,寿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

 

   不支付工资?拘!

 “法官,非常感谢您!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回了我的血汗钱,你们太有效率了。”

2017年6月份被执行人孙某雇佣范某在某林场伐木,至当年8月份劳务期满,被执行人在支付部分工资款后,就未再支付剩余工资。后经范某多次催促无果,诉至寿宁法院。经法院调解,范某同意孙某分期偿还,但孙某偿还3700元后,拒绝偿还剩余款项。范某多次催讨无果,申请强制执行。

   8月21日,承办法官经多方了解,确定了被执行人的行踪,执行干警将孙某拘传至法院。通过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范某同意孙某偿还11300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违规转租?腾!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解决家庭困难群众住房难,而非用于转租牟利。

   2013年范某因家庭条件困难,向寿宁县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资,获得某小区的公租房承租资格,并于2015年办理入住。2021年经核查发现,范某违规将该公租房转租他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作出《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告知书》《关于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决定书》,要求范某在三十日内腾退房屋并结清占用房屋期间租金1160元。2023年6月13日在本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后,范某仍拒不腾退房屋和结清租金。

   8月10日,寿宁法院立案执行后,向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并在该公租房处张贴腾房公告。同月25日,范某逾期仍不履行相关义务,本院组织执行干警、法警在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见证人的监督配合下,对该公租房实施强制腾空,将腾出物品统一交给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管并张贴封条,同时在小区张贴《腾出物品认领通知》,要求范某限期认领腾出物品,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出动干警36人次,办理涉民生案件8件,其中达成和解3件,实地调查被执行人户籍地、住所地12处,拘传被执行人4人,司法拘留1人,强制腾退房产1处,执行到位标的款32万余元,有力震慑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寿宁法院将继续以能动执行展现司法担当,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抓实“公正与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为民“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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