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鳌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所长,对方说我不给钱就要去告我们,我们不想打官司,家庭经济也确实很困难,你们能帮忙调解吗?”两个月前,当事人王某的妻子到鳌阳司法所请求帮助,司法所第一时间接待了他们并认真询问案情。经了解,今年6月26日,王某驾驶三轮载客摩托车,途径寿宁城关梦龙街红绿灯附近路段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黄某某发生刮撞,造成黄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治疗三个月,医疗费共计花费两万多元,交强险垫付18000元,双方就剩余医疗费、营养费、伙食费等相关赔偿问题存在争议。 司法所了解来龙去脉后,邀请鳌阳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人员通过查阅相关文件,按照《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相关规定与保险公司沟通,为当事人争取保险利益。同时积极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从情、理、法方面进行劝解,经过近两个月的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