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
新闻内容
第三版:
综合新闻
各级人大机关、法院、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事项范围有哪些?
信访人可以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信访事项的范围:
1、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
2、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3、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4、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
5、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
6、对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7、属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信访人可以向各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信访事项范围:
1、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报案、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3、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和决定不服的申诉;
4、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信访人可以向各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信访事项范围:
1、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对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3、对人民检察院生效决定不服的申诉;
4、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
5、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申诉;
6、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
7、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
8、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