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腾飞)3月24日,县供电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全市首家县级“电力投诉监督站”。
寿宁县电力投诉监督站由寿宁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该公司共同管理,专门受理辖区内消费者在电力消费中对产品、设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咨询和建议,加强电力消费服务,便利消费者与电力服务商沟通,切实维护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电力投诉监督站每日8:00—18:00接收受理各乡镇消委分会、工商所转办的消费者电力诉求,须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意见、咨询和建议,并按诉求受理登记、工单下派、调查处理、回访核查、反馈回报的流程进行处理,确保每起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受理信息、流程节点和处理反馈等均进入电力营销服务业务系统,确保全程可控在控,其中投诉、意见和建议处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咨询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