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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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 综合新闻
手机话费突增 原是一场“误会”
 作者:陈晓清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陈晓清)日前,寿宁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电信错收费用的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7元。
  今年2月,寿宁县范先生收到的电话账单上突然多了一项“ITV点播”费用,被扣费共计110元。因此,范先生到运营商查询。原来他曾办理2014年至2016年960元三年互动电视(简称ITV)套餐,相关费用已通过绑定其手机号码进行收费,但期间又产生了“果果乐园”、“合家欢”、“最纪实”三个节目的点播费用1277元。对此,范先生表示根本未曾点播过以上节目,当即投诉到运营商,对方答应返还638.5元。范先生表示无法接受,于是向县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县消委会及时介入调查相关情况。据调查,2014年4月,范先生所使用的ITV机出现故障,因维修需要,运营商就为其替换一台备用机使用,故该ITV记录的点播情况却非范先生使用。经过多番耐心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运营商办理全额退款1277元,并进行拆机。
  在此,工作人员提醒,若消费者发现手机话费有莫名扣费情况,务必要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查询,如果确认是多扣费用,可以向运营商要求退还费用,也可以向消委会或“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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