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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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司法所:调解邻里纠纷保和谐
 作者:王滢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 (王滢)近日,大安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抛弃成见,关系和好如初。
  3月5日下午,大安乡村头村村民金某峰来到司法所,反映其邻居金某兆将一棵红豆杉小苗种在他房屋后的园地上,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希望能得到司法所的帮助。
  司法所同大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随后,邀请双方坐下来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在交流中得知,原来金某峰的房屋后园地为金某兆权属,因建房需要,金某峰将其权属的其它园地同金某兆交换,双方曾达成口头协议。
  调解员从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站在双方的立场上进行劝说和调解。最后,在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明白了邻里之间应该以和为贵的道理,握手言和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金某兆同意将红豆杉苗移植别处,由金某峰补偿苗款。
  人民调解无小事,看似简单的纠纷如处理不当也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影响。大安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功能,及时介入,抓住关键,主动调解,有效解决邻里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大安司法所成功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百余起,成功率达98%以上,真正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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