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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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 要闻
县人社局积极为原老农保退保
 作者:魏眉妹 何家进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魏眉妹 何家进)“1995年,我为女儿办理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年过去了,本以为这笔保险金无法兑现,权当贡献给国家,没想到今天还能拿到部分退保金,真的很意外。”日前,凤阳乡原退休干部沈玉畴领完退保金激动的说。
  为全面完成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制度的衔接过渡工作,日前,县人社局将老农保个人帐户并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老农保基金并入城乡居民保基金。对已参加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享受财政退养待遇以及不愿意向城乡居民保衔接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终止保险关系。
  “原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乡村干部、企事业及农村居民等群体,办理时间从1995年至2000年,参保金额200元至400元不等。”县人社局吴海斌介绍说,“由于历史原因,老农保存在参保人员资料简单,个人信息不全,手工操作造成的误差等问题,我们从五月份就开展老农保与城乡保制度衔接政策培训,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信息核对工作,确保老农保参保人员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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