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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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版: 综合新闻
县检察院——健全“检调对接” 化解社会矛盾
 作者:魏眉妹 张惠滨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魏眉妹 张惠滨)“做梦都想不到,这些钱居然能追回来,真是非常感谢检察院啊。”1月21日,在县检察院发放赃款仪式现场,当受害人范仁峰领回2.5万元现金后,激动的向笔者说道。
  2013年2月至2014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叶某假借在福清市经营超市需要投资,向范仁峰等6人陆续借贷现金22.5万元,得手后叶某外逃并将钱款挥霍一空。去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叶某到案后,县检察院积极与叶某家属沟通退赃事宜,经过努力,已成功追回一半赃款共计11.25万元返还受害人,同时与犯罪嫌疑人叶某家属达成协议,剩余的赃款将于2015年春节前还清。
  近年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目标,更新执法理念,主动融入全县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在全市率先推行检察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3+1”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检调对接机制是以服务民生、修复社会关系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监督、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追求执法办案综合效果的最优化。”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映华说。
  据了解,检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矛盾60件73人,促成和解34件,落实赔偿金及救助金352万元,涉法涉诉信访数量比2011年下降31%,取得了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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