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姐姐,您又来了!”2月15日,在自家院里认真温习功课的小林又迎来了上门看望他的法官吴美云。
小林是一位重刑犯的孩子,母亲早年离家出走。今年12岁的他与80高龄的奶奶共同生活,因生活环境影响,染上了小偷小摸的习性。后来,他成了寿宁法院的重点帮扶对象,法官经常上门指导学习,疏导心理,帮助解决生活之需。如今,他已改正了不良习性,变得热情好学。
小林的转变只是寿宁法院延伸少年审判职能,关爱青少年成长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寿宁法院在审理涉少案件中,将“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情”、“法”交融,做好 “庭前把脉”、“庭中关爱”、“判后帮教”三篇文章,力争让每个折翼天使重获新生。
庭前把脉足 感化少年犯
小正幼年时,母亲离家出走不知去向,父亲为了生计,长期外出打工。小正跟随伯父伯母生活,由于管教不到位,他小学五年级就辍学流入社会,逐步染上抽烟、喝酒、小偷小摸等不良恶习,并且不爱与人交流、脾气暴躁。自他年满16周岁起,就成了寿宁政法相关部门的“常客”。2014年11月,再次因盗窃被诉至法院的小正,又将面临着审判。
在依法开展的社会调查工作中,法庭了解到小正的家人对他已是失望透顶、不闻不问。为此,法庭与寿宁县关工委联系,为小正找来了合适成年人,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还根据案件的实际及小正的个人情况,采取“圆桌式”审判。
案件审理时,法官、公诉人、合适成年人、辩护人与去掉械具的小正围坐在一起如同开家庭会议一样。众人帮助小正深挖犯罪根源,指出其行为造成的危害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并诚恳地与小正谈心,希望他能珍惜青春、真心悔罪。
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小正痛哭流涕地说:“我原意认罪伏法。我的行为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社会,今后定当改正错误,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面对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我院坚持把“感化、挽救”放在第一位,要求承办法官对每一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要提前与学校、社区、家长、被告人逐一见面、谈心,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等,剖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和动机,做足庭前把脉关,找到温情感化点。”寿宁法院副院长何方华说。“同时,我们还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善于做青少年工作的律师作辩护人,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2010年来审结未成年犯58人,指定辩护率100%,适用“圆桌式”审判8件,均取得预期效果。”
庭中关爱广 少年得转变
涉少刑事审判,庭审教育是必经程序。如何发挥其最大作用,寿宁法院下足了功夫。
去年3月的一天,寿宁县某中学学生小旭与小文在校厕所内相撞产生矛盾。事后,小旭纠集了朋友小范、小杨等多人商议报复小文。当晚8时许,获悉小文在鳌阳镇某动漫城玩的小范、小杨与小旭等10余人先后赶往殴打小文致其轻伤。之后,小范及同案的小旭、小杨等人的亲属与被害人小文及其法定代理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共同赔偿小文医药费等各项损失8.3万元;小文对小范及同案人小旭、小杨等的行为予以谅解。
小旭、小杨未满16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小范则被以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诉至法院。主审该案的张慧娥法官,在庭前作了大量社会调查工作,重点了解了小范的家庭状况、学习生活、个人优缺点,知道了小范原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后因父母离异导致叛逆,开始变得不爱与父母交流并好结伙滋事。
庭审时,张法官用拉家常的方式剖析小范行为性质,还分享小范曾经的优秀以及一些成功人士的励志故事。听了张法官的一番话,小范留下了眼泪,表示一定悔改。法庭针对小范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决定免予刑事处罚,并将犯罪记录封存。
在之后有针对性开展的回访工作中,法院了解到,现在高中就读的小范与同学相处融洽,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与父母的相处也都其乐融融。
“法庭根据之前社会调查掌握的被告人身心状况、犯罪原因、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对症下药”。庭审时,充分调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参与积极性,从法、理、情等不同角度,使用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语言,对被告人进行法制、道德、人生观、亲情、认罪服法、前途等全方位教育的来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寿宁法院林松涛院长说。
2010年以来,该院审结未成年犯58人,经庭审教育悔罪率达100%。
判后“3+1” “好小伙”长成
“每一个失足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都有着不同的原因,或在家庭中缺少关爱,或性格本身有缺陷,或受影响被引诱。但都有着一个共同原因,那就是心理不够健康、心智不够成熟及生活的茫然。针对于此,在涉少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我院注重加强对失足少年的情感疏导、心理干预,组建了“巾帼帮教团”,采取“3+1”方式(1名女法官+1名女人民陪审员+1名女心理咨询师共同帮教1名失足未成年人)引导失足少年走上健康的成长之路。”林松涛说。
2013年3月,就读于寿宁县某学校的学生小军,有体育方面的特长,但不足18周岁的他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在社区矫正时,寿宁法院主动介入,组建以全省“三八红旗手”、优秀女法官叶兴娇为领头人,从事教育工作20余载的卢彩娱老师和特别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人民陪审员许平为助手的“巾帼帮教团”,对小军进行帮教,经常性与其谈心交心,针对其特长不断地给予引导、鼓励。通过近二年的实践,取得较好效果,小军体育方面的特长也得以充分发挥,多次在体育竞技中获得佳绩,人也越来越阳光,开始热爱学习、乐于助人,成为大家公认的“好小伙”。
为了巩固审判效果,防止少年犯重新犯罪,除“3+1”帮教之外,寿宁院还对少年犯登记造册,设立卡片,建立回访考察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监管人员,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定期组织回访考察,并要求缓免刑少年犯每季度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以便随时掌握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和改造情况。对于具备条件的,积极协助联系让未成年犯能返校复读,通过课堂教育改变他们的未来。2010年以来,该院审理涉在校生犯罪15人,返校复读11人。□吴苏梅 周黎晖